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7条。经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关于建议“因地制宜,‘一镇一策’压缩林下种植规模亩数”,未予采纳。作为市级示范基地,面积太小不能达到示范、引领的目的。
关于建议“科学划定一级保护区范围,释放一级保护区外农民耕种养植权”,未予采纳。所提及内容与本管理办法内容无关。
关于建议“认定条件优化”,部分采纳。关于建议“适度调整规模要求:森林景观利用类,50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规模对部分区域可能过高,一些山区林地分散,难以达到标准,可根据不同地理条件和资源特色,划分区域设定弹性规模标准,如山区可降至 300 亩,平原地区保持500亩”,予以采纳。关于建议“林下种植类,100亩的种植规模限制可能阻碍小型特色种植基地发展,对于珍稀药材、特色花卉等种植品种,可适当降低规模要求至50亩,同时提高单位面积产出和经济效益考核权重”,未予采纳。主要考虑作为市级示范基地,面积太小不能达到典型示范的目地,种植规模较小但示范作用较好的基地可酌情申报区级示范基地。
关于建议“细化创新基地标准:对具有重大模式创新、科技创新、机制创新的基地,应明确放宽条件的具体量化指标。若基地采用新型无土栽培技术用于林下种植,可在规模要求上降低20%,并在评审中额外增加10分创新加分项”,未予采纳。无土栽植暂不作为林下经济示范模式进行推广。
关于建议“丰富评价指标:在考核评价表中,增加生态服务价值指标,如森林碳汇量、生物多样性指数等,衡量基地对生态环境的贡献;加入市场竞争力指标,如产品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提升率等,全面评估基地的市场表现。优化评价周期:每3年一次的全面评价周期较长,难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地运营中的问题。可调整为每年进行一次初步评价,重点关注基地的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关键指标;每3年进行一次深度全面评价,涵盖所有考核内容,提高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予以采纳。
关于建议“扶持与监管强化。1.加大扶持力度:各区园林绿化部门应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根据基地的规模、带动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分级扶持,如对大型示范基地给予每年 50 万元的资金支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研发;对小型特色基地给予 10 - 20 万元的资金补助,助力其发展壮大”,部分采纳。文件印发后我们将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奖补资金,用于支持示范基地建设,但尚不能确定奖补额度,无法在此办法中明确。
关于建议“扶持与监管强化。2.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常态化的监管机制,除定期评价外,不定期对基地进行抽查,检查频率不低于每年一次。对存在问题的基地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若整改不力,可缩短其示范基地资格有效期,从根本上保障示范基地的质量和示范效应”,予以采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高质量建设,为市民提供更多的绿色福祉。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