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日期:2025-05-13 16: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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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19日,市园林绿化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7条,包括统一规划技术标准、构建动态更新机制、设立专项审查制度、实施分级管控模式等方面内容,经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建议“第九条中,将听证会作为编制规划的必要步骤”的1条相关意见,不予采纳。《管理办法》第九条符合上位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有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存在重大分歧的,应当听证”,未要求所有规划强制听证,且强制听证将普遍增加人力、时间与经济成本,因此不建议将听证会作为编制规划的必要步骤。

  二、关于建议“明晰如何处理草案公示中涉及异议或重大错误”的1条相关意见,予以采纳。

  三、关于建议“制定《北京市风景名胜区规划技术指引》,把《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和《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标准》的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具体量化指标”的1条相关意见,予以采纳。相关内容纳入后续技术标准研究清单。

  四、关于建议“建立基础数据-规划编制-实施评估的全流程数字管理平台,运用遥感监测、GIS分析等技术,每季度对景区资源环境变化情况进行更新。当景区游客容量变化超过15%时,自动触发规划修订程序”的1条相关意见,予以采纳。相关内容纳入后续政策和指标研究清单。

  五、关于建议“成立市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查委员会,由多领域专家(包括城乡规划、生态保护、文化遗产等方面)和公众代表组成,对规划进行联合审查。实行“一票否决制”,若生态保护措施未达标,规划不予通过”的1条相关意见,予以采纳。

  六、关于建议“在核心景区设置电子围栏,安装智能监测设备,对游客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当游客密度超过50人/公顷时自动预警。外围保护地的建设项目,需进行景观影响可视化模拟,并将模拟结果向社会公示”的1条相关意见,予以部分采纳。《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因此不建议在核心景区设置电子围栏。外围保护地建设项目进行景观影响可视化模拟建议已采纳,相关内容纳入后续政策和指标研究清单。

  七、关于建议“开发北京风景名胜区规划微信小程序,设置随手拍功能,鼓励公众对违规建设行为进行举报。同时,开展“我为景区献一计”活动,对被采纳的建议给予一定奖励”的1条相关意见,予以采纳。相关内容纳入后续政策和指标研究清单。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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