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3部分:科研单位(征求意见稿)》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长期停用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日期:2024-10-10 11:13    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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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政府网站对地方标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3部分:科研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长期停用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3部分:科研单位》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37条,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对部分要求理解不到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和技术要求需进一步明确、部分表述不严谨等方面。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监管实际,对于其中表述严谨、准确的20条建议予以采纳,对其他17条理解存在偏差的建议未予采纳。《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长期停用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未收到反馈意见。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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