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粮食节约减损规范 第1部分:储存环节(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11条,经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1.针对“建议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LS/T 1212修改为LS 1212”的意见建议,采纳。
2.针对“建议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GB/T 5491 修改为GB 5491”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理由:根据国家标准委2017年第7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自2017年3月23日起,该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转化后标准号为GB/T 5491-1985。
3.针对“建议将文本中GB 5491修改为GB/T 5491 ”的意见建议,采纳。
4.针对“建议将严格控制入仓粮食水分含量上限数值下调0.5%”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理由:本条所列各项控制指标结合近年来北京市粮食仓储设施设备及储粮技术发展应用水平,符合安全储粮和节粮减损工作需要,符合北京市储备粮采购工作方案及入库质量标准有关要求。
5.针对“建议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采用孢子计数法对储存期间粮食带菌量进行检测”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理由:“粮食带菌量的检测”是对储存期间粮食中可生长真菌的检测,是今后粮食仓储业务人员应该掌握的职业技能之一,与粮食出入库质量检测和食品安全指标检测不同,检测粮食带菌量的目的是用于日常粮食保管人员对储粮发热霉变进行预测分析,尽早采取针对性技术措施保障储粮安全。采用“孢子计数法”检测粮食带菌量的技术并不复杂,操作难度不大,有关人员通过短期培训便能熟练掌握和操作。
6.针对“建议对粮仓无自然通风条件表述应修改为不宜自然通风”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理由:不宜适用于通风时机选择,不适用通风条件。
7.针对“建议计量操作场所不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理由:《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储备粮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京粮函〔2022〕111号)对地磅房等计量场所共计8个关键点位提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要求。
8.针对“建议水分减量公式增加括号”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理由:增加括号不改变结算结果。
9.针对“建议粮食水分控制规定下限统一规定一个数值”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理由:水分控制量与入库水分值、自然损耗水分减量值等因素都有直接关系,因此不能简单限制水分控制下限,而且下限值偏低对实际工作没有指导意义。本标准的起草目的是节粮减损,因此要对粮食的水分和杂质有明确、具体的控制指标。列项中的控制指标是在广泛调研、研讨论证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对节粮减损有指导意义,也是本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10.针对“建议在一个货位或批次粮食出清后核销储存损耗”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理由:《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规定自然损耗应当在一个货位或批次粮油出清后核销。
11.针对“建议删除原粮和成品粮不同损耗控制水平与推荐改进措施”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理由:粮食储存损耗控制与改进措施是本文件重要核心之一,目的是量化控制指标,强化改进措施,提升企业节粮减损工作水平。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