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6至5月6日,市公安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5条,主要集中在对机动车租赁条款设置等方面。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将“开展不见面自助取还车业务的,应当采用技术手段确认实际驾驶人与承租人身份一致”改为“应当采取技术手段确认取车人与承租人身份一致”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在征求意见稿中予以调整。
二、针对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改为“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者”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与上位法《反恐怖主义法》表述不一致”。
三、针对将“长途客运的处罚主体由公安机关改为主管部门”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根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安机关处罚符合规定”。
四、针对“加强疫情防控”“加强环境治理”等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与《北京市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无关”。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公安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