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9日至9月4日,市民政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条,涉及3个方面,主要集中在建立公办养老机构、首次申请星级等级、机构老人入住率等方面。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针对“建立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该意见是对建立机构的诉求,与本次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内容不存在关联性。
针对“首次申请星级等级”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首次申评星级不得高于二星级符合且严于《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DB11/T 219)的基本要求与条件,更有利于提升机构服务质量。
针对“机构内老年人入住率”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DB11/T 219)对机构内老年人入住率有明确要求。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民政局
2022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