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做好非林地上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日期:2021-03-11 11: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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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2月20日期间,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政府网站对《关于做好非林地上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收到意见建议1条。经研究,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意见提出"应该办证,不走限额,都不办证容易乱,建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新修订的森林法,对于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采取了不同政策,是否办理行政许可没有具体明确。我们征求相关法律及专业领域专家意见,坚持遵守法律规定,同时结合本市实际,根据非林地上的森林资源林木类型和保护管理重要程度,提出需要办理采伐行政许可和不需要办理采伐行政许可两方面考虑意见,分类施策。对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和城镇林木等的采伐仍坚持行政许可管理,以强化生态林公益属性,加强保护;对用材林和经济林林木的采伐放开管理,考虑了土地属性,以调动林业经营者的积极性为出发点。

  我局提出的非林地上林木采伐管理意见,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前这个"空窗期"的基本遵循,待国家和本市有关非林地林木管理的法规、政策规定正式出台后从其规定执行。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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