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釆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釆用燃气和电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
农村地区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有什么?
对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釆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釆用燃气和电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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