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交通噪声的控制目标应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环境噪声达标-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声环境质量达标,这是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第二层次,至少保证室内适宜的声环境质量-户外达标不可行,至少要保证室内符合有关声环境质量保护的要求。在当前布局不合理,交通噪声污染问题突出,户外噪声达标难以实现的严峻形势下,应承认室内达标的合理性。简而言之,“房屋先建、交通设施后建”的情况,首先应采取噪声防护措施以使户外声环境质量达标,如户外达标不可行,至少应满足室内达标;“交通设施先建、房屋后建”的情况,房屋、交通设施间隔必要的距离是确保室外达标的根本手段,如当前布局未留有必要的间隔距离,应对房屋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护措施,以确保室内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