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外省区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交绿通发〔2021〕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外省、区、市号牌机动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内道路行驶的,应办理进京通行证。军队、武警车辆,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但应遵守载货汽车的通行规定。
外埠货车进京是否需要办理进京证?
根据《关于对外省区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交绿通发〔2021〕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外省、区、市号牌机动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内道路行驶的,应办理进京通行证。军队、武警车辆,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但应遵守载货汽车的通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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