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互动 > 便民问答 > 接诉即办 每月一题 > 2025年简明问答 > 口径9-11

哪些情形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丧失身份?

日期:2025-10-24 14:22

分享:
字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一)死亡。(二)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三)已经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四)已经成为公务员,但是聘任制公务员除外。(五)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