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已办理其他类型公积金租房提取,事项尚未到期且还有提取额度的缴存人,可以申请办理“直付房租”业务。在通过“北京公积金”APP申请“直付房租”事项的同时,原提取事项将自动终止;或至公积金中心柜台将原事项终止后,再申请办理“直付房租”业务。(二)再次申请的时间间隔应不小于最近一次支付对应的提取周期。例如上次租房提取是按月支付,再次申请应在最近一次支付后的次月;上次租房提取是按季支付,再次申请应在最近一次支付的3个月之后。
租赁试点范围住房,同一租赁备案合同已申请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是否可转为“直付房租”?
(一)如已办理其他类型公积金租房提取,事项尚未到期且还有提取额度的缴存人,可以申请办理“直付房租”业务。在通过“北京公积金”APP申请“直付房租”事项的同时,原提取事项将自动终止;或至公积金中心柜台将原事项终止后,再申请办理“直付房租”业务。(二)再次申请的时间间隔应不小于最近一次支付对应的提取周期。例如上次租房提取是按月支付,再次申请应在最近一次支付后的次月;上次租房提取是按季支付,再次申请应在最近一次支付的3个月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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