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旅游条例》有关规定,旅行社组织在京、来京、出京、出境团队旅游时,都必须将旅行社信息、游客信息、导游信息、旅游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游览景区的名称及游览时间、住宿酒店的准确名称、就餐地点和时间、购物地点及时长等要素,如实在电子行程单系统进行备案。如旅行社未按照规定进行填报,将由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进行查处。游客参团报名后,可请导游出示自己所在旅游团已备案的电子行程单二维码,游客通过扫描该二维码,可核对电子行程单系统备案的旅游行程是否与自己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一致,如果发现存在不符合的问题,请及时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