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住区内利用公共空间建设充电设施及配套电动自行车车棚,有利于提升居民舒适度和便利度,按照设备管理,免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其中属于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的参照《关于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京规自发〔2021〕120号)执行。
在居住区内建设充电设施是否需要相关部门审批?
在居住区内利用公共空间建设充电设施及配套电动自行车车棚,有利于提升居民舒适度和便利度,按照设备管理,免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其中属于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的参照《关于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京规自发〔2021〕12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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