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布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当商业固定设备位于场所或建筑物外时,边界为其实际占地的边界;当商业固定设备位于场所或建筑物内时,边界为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
如何界定商业固定设备的噪声边界?
根据国家发布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当商业固定设备位于场所或建筑物外时,边界为其实际占地的边界;当商业固定设备位于场所或建筑物内时,边界为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