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放的《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夜间可以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放的《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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