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互动 > 便民问答 > 接诉即办 每月一题 > 2022年简明问答 > 供暖 > 集中供暖不热问题

本市采暖费缴费期限如何规定?

日期:2022-11-25 12:03

分享:
字号:        

按照《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每年12月31日前,用热人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供热人。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