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财政安排区民政局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54.84万元,保障了我区困难群体的生活权益,其中,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340.60万元,发放我区1823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补贴,兜底保障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支出;用于流浪乞讨救助支出81.12万元,保障我区23名长期滞留人员托管费和生活费,有效保障了我区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费支出33.12万元,改善了我区137名孤儿基本生活水平。
2021年区财政安排区民政局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54.84万元,保障了我区困难群体的生活权益,其中,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340.60万元,发放我区1823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补贴,兜底保障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支出;用于流浪乞讨救助支出81.12万元,保障我区23名长期滞留人员托管费和生活费,有效保障了我区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费支出33.12万元,改善了我区137名孤儿基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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