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前三季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增长1.9%

日期:2026-10-21 16:54    来源: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分享:
字号:   大   中   小

  据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资料显示,2026年前三季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7967元,同比增长1.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0484元,同比增长1.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34元,同比增长2.2%。

  2026年前三季度,从八项消费构成看,全市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7951元,同比增长3.1%;人均衣着支出1548元,同比增长1.6%;人均居住支出14038元,同比增长0.6%;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846元,同比增长3.6%;人均交通通信支出4443元,同比增长5.2%;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3874元,同比增长7.5%;人均医疗保健支出3107元,同比下降2.0%;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1160元,同比下降8.4%。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8298元,同比增长3.1%;人均衣着支出1654元,同比增长1.7%;人均居住支出15209元,同比增长0.6%;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935元,同比增长3.7%;人均交通通信支出4648元,同比增长4.8%;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4210元,同比增长7.5%;人均医疗保健支出3258元,同比下降2.8%;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1272元,同比下降9.3%。

  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5643元,同比增长2.1%;人均衣着支出847元,同比下降0.9%;人均居住支出6248元,同比下降2.1%;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256元,同比增长1.8%;人均交通通信支出3075元,同比增长8.1%;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643元,同比增长6.2%;人均医疗保健支出2101元,同比增长5.5%;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421元,同比增长8.2%。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指标解释、统计范围及调查方法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2.统计范围

  住户调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户。调查对象按照常住地确定,既包括户口在本地的住户,也包括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一定时间(通常为半年)以上的住户。城镇范围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被界定为“城镇”的区域,农村范围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被界定为“乡村”的区域。

  3.调查方法

  住户调查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础数据。其中,居民现金收入与支出、实物收入与支出等内容主要使用记账方式采集。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和耐用品拥有量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及其他民生状况等资料使用问卷调查方式采集。

评价建议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