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4.2%

日期:2026-04-20 16:26    来源: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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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资料显示,2026年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87元,同比名义增长4.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72元,同比增长3.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21元,同比增长5.8%。

  2026年一季度,从四项收入构成看,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6426元,同比增长4.6%;人均经营净收入286元,同比增长4.0%;人均财产净收入3271元,同比增长1.8%;人均转移净收入4604元,同比增长4.3%。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628元,同比增长4.4%;人均经营净收入252元,同比增长3.7%;人均财产净收入3417元,同比增长1.5%;人均转移净收入5075元,同比增长4.0%。

  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443元,同比增长6.1%;人均经营净收入506元,同比增长4.8%;人均财产净收入2299元,同比增长4.1%;人均转移净收入1473元,同比增长7.0%。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指标解释、统计范围及调查方法

  1.指标解释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2.统计范围

  住户调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户。调查对象按照常住地确定,既包括户口在本地的住户,也包括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一定时间(通常为半年)以上的住户。城镇范围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被界定为“城镇”的区域,农村范围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被界定为“乡村”的区域。

  3.调查方法

  住户调查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础数据。其中,居民现金收入与支出、实物收入与支出等内容主要使用记账方式采集。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和耐用品拥有量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及其他民生状况等资料使用问卷调查方式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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