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2018年3月,市政府印发通知,部署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3.1万名普查人员,始终坚持首善标准,严格把控数据质量,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全面突出北京特色,圆满完成了经济普查各项任务,普查取得重要成果。
根据经济普查结果核算,201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31万亿元,继2007年超过1万亿元、2013年超过2万亿元后,突破3万亿元大关,经济总量居全国第12位。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2.3万美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
2018年末,全市二、三产业各类单位超过100万个(不含个体经营户),达到107.9万个。全市二、三产业资产总量突破200万亿元,达到211.96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