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海淀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19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海淀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着力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一)围绕全面落实重点民生关注事项做好信息公开。协调发布金融、房地产等领域政策措施,公开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推进金融风险防控综合治理信息公开,定期公开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名录。(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房管局。)坚持并完善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发布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时发布重特大或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和调查信息,持续公开高排放车治理、扬尘污染管控、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煤改清洁能源等情况。(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农委。)
(二)围绕坚定有序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做好信息公开。发布疏解区域性专业市场和一般制造业企业等非首都功能的进展情况,持续推进医疗卫生资源疏解,按季度公开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区经信办、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卫计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做好拆除违法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开墙破洞”、查处违规设置广告牌匾、占道经营整治、架空线入地、“厕所革命”、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建设提升、“留白增绿”等信息公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工商海淀分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城管委、区城管指挥中心、区商务委、区园林绿化局、规划国土委海淀分局。)编制发布镇村振兴战略规划,动态发布美丽镇村建设情况,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信息公开。(区农委。)
(三)围绕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好信息公开。推进重大科技任务和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财政科研项目征集、立项等信息,做好科研进展、成果转化等信息公开。(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产业布局、科技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信息公开,发布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管理、国际引才用才等先行先试创新政策。(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制定培育创新型“3×100”企业、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的相关支持政策措施。(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
(四)围绕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区级街巷长制、小巷管家等工作指导意见,推进海淀大数据行动计划、城市网格化管理等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区城管委、区城管指挥中心、区经信办。)进一步做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河长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等工作情况公开。(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委。)
(五)围绕建设好挖掘文化和科技融合新动力做好信息公开。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文化惠民工程建设、“1+3”公共文化政策等信息公开。(区文化委。)公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设立文化创新发展基金、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委、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推进全民阅读活动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发布全民阅读指数调查结果。(区文化委、区新闻中心。)
(六)围绕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信息公开。推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增量、提质、均衡、公平”发展信息公开,推进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每所区属学校的就近接收学生范围和人数、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和流程。(区教委。)推进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公开。(区卫计委。)加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等信息公开。严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完善工作计划、抽查方案、招标检验机构、抽查结果“四公开”机制。(区食药局、区质监局。)做好租购并举、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对象、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信息。(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房管局。)加大城镇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定期发布救助和资金支出情况。及时公开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运营信息。(区民政局。)通过移动电视栏目、“百姓就业超市”互联网平台等多渠道发布就业服务信息,为重点群体提供精准就业帮扶。(区人力社保局。)推进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十大覆盖工程”“社区之家”示范点建设、“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等信息公开。(区社会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持续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运用技术手段努力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区农委、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卫计委、区环保局、区城管指挥中心、区安监局、区文化委、区体育局。)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区教委、区环保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海淀交通支队、区城管委。)
(七)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信息公开。推行权力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调整公布权力清单。按照市政府审改办的统一部署,对应取消清理审批中介服务和基层各类证明。公布第三批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第三批取消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证明的目录。(区编办。)推进公开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公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加大“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信息公开力度。(区发展改革委、工商海淀分局。)深入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建设。推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执法信息,持续深化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双公示”,加大对“双公示”信息公开的考核力度。(工商海淀分局、区经信办。)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情况公开,全面公开试点取得的积极成效。(区商务委。)持续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等全生命周期关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以及执行情况和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减税降费政策知晓度。(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地税局。)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尽快实现项目“应进必进、平台一体化”运行。持续提升平台服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大力推进“互联网+招投标”,强化市区纵向贯通、横向连通,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规范和监督渠道,以及进场项目的招标公告、中选公告和合同等交易信息,在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重大办)、规划国土委海淀分局、区国资委、海淀交通支队、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政务服务办。)
(八)围绕财政预决算做好信息公开。继续扩大区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区级部门都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推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信息公开。(主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合理预期加强解读。围绕2018年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解读工作力度,坚持重大部署、重要措施、重点工作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动传递信号,及时回应关切,引导好社会合理预期。围绕实施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等重大改革发展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围绕提升生活性服务业、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风貌、创新大城市治理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等城市治理和民生问题加强政策解读,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讲清困难问题,主动解惑释疑,凝聚发展共识,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强化全链条解读管理。建立健全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分段、多次、持续做好事前、事中、事后解读工作。事前要加强分析研判和政策吹风,特别是对重要民生政策,要梳理工作重点、难点、风险点,密切关注收集苗头性、倾向性意见,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吹风,避免缺乏政策预热引发负面舆论和评论炒作等问题;事中要做好政策精准解读和深度阐释,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全面准确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强化针对性解读,合理把握解读的“时度效”,主动解疑释惑,避免误读误判;事后要持续做好政策落地的跟踪报道和后续解读,对市场、社会关切事项做好详细回应,减少误解猜疑。(主要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新闻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三)丰富解读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发布、政策吹风、集体采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文章等多种手段,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展现方式,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强化案例解读,紧扣政策落地后在基层一线形成的生动实践,加大案例解读比重,不断挖掘基层鲜活典型,增强解读的生动性、可读性。做好专家解读,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组织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等专业人士进行专业化、通俗化解读。加强“一把手”解读,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做好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语言转化、翻译成大众语言,用群众耳熟能详的文字、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道理来阐述政策,使解读多一些人文关怀、民生关照、情感温度。(主要责任单位:区新闻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四)整合全媒体解读渠道。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解读,避免解读渠道单一、目标受众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力争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全媒体传播格局。发挥主流媒体“定调定向”作用,善于运用中央和市属、区属媒体及所属新媒体解读政策主张,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线索和素材、推荐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安排记者列席会议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进一步扩大解读的知晓率和影响力。顺应分众化、差异化、碎片化传播趋势精准解读,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移动客户端等自有平台的基础上,注重利用商业网站以及都市类、专业类新媒体平台,根据受众特点和需求精准推送,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主要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新闻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五)加强回应关切。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强化监测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回应、督办协调全流程管理。加强监测预警,特别是对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危害社会秩序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预判、早评估、早准备、早应对。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建立健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升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和问责制度,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务舆情管理应对工作的综合评价,对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主要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新闻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三、着力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
(一)深化公众参与。出台本区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工作办法,规范民需汇集、民计采纳、民意监督程序,完善机制流程,保障公众积极有效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公共管理、执行监督等。扩大公众参与事项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到规划计划编制、重要政策措施制定、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实事办理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作中,提升行政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借助新媒体技术,积极探索网络参与形式,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实效。(主要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新闻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各级行政机关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征求意见后及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要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区政府法制办。)
(三)推行政府会议公开。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和新闻媒体代表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每季度安排两次,全程参与开放议题研究,增强决策透明度。(主要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四)推行政策执行公开。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形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促进政策措施落实。(主要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五)加强政民互动。举办“政民互动直播间”活动,精心设计议题,运用主题传播等新模式,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畅通民意需求反映渠道,聚焦最真切的民生事项,不断增强政府回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利用全媒体融合传播,提升领导干部政务公开素养。继续举办政务开放日活动,聚焦重要民生事项,拓展开放内容,注重沟通互动,推动政务开放日向基层延伸。制定政务公开惠民便民地图,提升用户体验,丰富地图内容和服务功能,推进地图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融合应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主要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新闻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四、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终端办”。完善网上服务大厅功能。提高全区政务服务网上办事覆盖率,实现网上咨询事项比例不低于部门服务事项的50%、网上受理事项比例不低于部门事项的30%。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品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中的应用,促进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提升服务效率,实现“一批事项网上办、一批事项终端办、一批事项组合办”。优化移动端政务服务,在移动端提供网上服务大厅办事指南、办事预约、网上申办、办事消息推送和政务服务地图等服务。丰富“海淀政务”微信公众号内容,实现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一体化”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随处可及。(主要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集中办理,规范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在同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等集中办理,让群众和企业办事不再“多头跑”“来回跑”,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围绕公众需求的重点、难点问题,编制公布场景式服务办事指南,明确受理条件、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等,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有章可循、心里有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标准化管理,将暂不进驻的事项纳入体系统一管理,实现信息共享。开展第三方暗访和测评,实现政务服务统一监督平台全覆盖,开展政务服务专项考核,加大各类政务服务场所统一监管力度。(主要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三)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探索“一窗式、套餐式”集成服务。全面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9+N”政策体系,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企业开办事项“一窗式”办理5天完成,保障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成效。持续推进“一窗式”试点,选择有条件的街镇推广综合平行窗口。在街镇政务服务中心推广服务“承诺制”,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扩大通办、联动服务范围,依托市区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借助系统通办、双向寄递、上门代办等方式,将群众关切的事项向社区(村)延伸,让群众办事更便捷。(主要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五、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
(一)扎实做好新条例贯彻落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出台情况,开展本区相关制度规范的清理和修订工作,完善配套措施。对照新条例的要求,稳妥做好衔接过渡工作,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工作流程,明确答复标准,加强解释说明,建立健全申请与咨询、信访、举报等分类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做好公开属性定期审查,健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主要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是加强对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分析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引发不当炒作、损害政府公信力、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做好去标识化处理,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主要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三)全面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按照确定的试点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序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工作流程标准梳理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标准制定、运用、监督等工作机制,确保提前完成全部试点任务。在决策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公文公开发布、编制政务公开全清单等方面加强创新突破,形成海淀模式。(主要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试点各相关部门。)
(四)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调整发布政务公开区、街道(镇)二级清单,完善政务公开清单动态管理。持续拓展清单覆盖领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依据“三定”工作职责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履职过程中的政府信息,摸清信息底数,逐项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及依据,探索编制政务公开全清单。(主要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六、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动政府网站整合规范,实现减量增效。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本市实施意见,办好人民满意的政府网站,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推进政府网站整合集约和资源共享,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2018年底前实现“一区一网”。加强网站功能建设,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安排专人每天及时处理网民纠错意见,进一步提升网民留言意见处理的时效性。健全网站常态化监管机制,每季度对网站信息内容开展巡查抽检并通报结果,督促整改提升。推进网站创新发展,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以用户为中心提供个性化、智能化服务。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读网,建立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完善奖惩问责机制,优化考核评估指标,加大问题网站曝光力度,对相关单位通报问责。(区新闻中心、区经信办、区网信办。)
(二)推动“两微一端”分众化传播。借助“两微一端”便捷灵活、用户活跃、受众面广的优势,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政务移动客户端等新平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在线服务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务“两微一端”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程序,指定专人专岗负责,避免出现建而不用”“建而不管”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加强信息内容建设,运用数字化、图表化、可视化等形式,善于使用网言网语,提高信息内容的实用性、易用性、可读性,不断提升政务新平台亲和力和吸引力。(区新闻中心、区网信办。)
(三)推动政府公报信息化便民化。加强“网上公报、掌上公报、数字公报”建设,优化电子公报功能设置,加强新媒体传播,提升网上服务功能和利用时效。(区政府办。)
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抓好落实。按照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推动工作。要明确专门工作机构,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做好新条例、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网站管理等业务培训。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和工作考核范围,强化对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点领域公开、主要负责同志研究部署工作和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情况的考核评估。区政府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并反馈检查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