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北京市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建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做好国务院、市政府交办的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主动释放政务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形成模式新颖、特色鲜明、公众参与,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强化重点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实现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根据国务院、北京市的试点安排,重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等8个领域的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试点任务,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推进公开事项依据、流程、结果公开。
突出特色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推动政务服务公开;特色原则以公开树公信,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及时公布预公开和解读重大政策,推行政府向公众报告制度和“四同机制”建设;以公开树民意,搭建政民互动中心、落实民生工作民意立项机制;以公开促透明,深化政府会议开放制度,推动政府开放日长效机制;以公开促回应,发挥好政务舆情工作,增强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
拓展深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政府主动作为积极履职的重要体现,要坚持全面落实,持续深化,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在8个重点领域试点的基础上,延伸到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其他全国试点领域;同时,要充分利用11个部门、街道三定职责梳理经验,继续开展全区各单位三定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将深化会议开放制度、政府开放日等制度推广和延伸至民生工作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街道,实现覆盖全区所有政务领域和服务事项目标。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底形成阶段性成果;2018年6月完成试点工作,形成试点成果报北京市和国务院;2018年6月之后,以点带面,全面推广试点成果应用。
二、试点单位
重点领域清单试点单位:区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重大办、区房管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商务委、区文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安全监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城园管委会、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城公安分局等。
特色领域试点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办)、区社会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商务委、区文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安全监管局、区体育局、区园林绿化局、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西长安街街道、大栅栏街道、新街口街道、展览路街道、月坛街道、牛街街道。
三、试点内容
(一)公开内容标准化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区重点围绕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税收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8个领域梳理公开事项、编制事项标准、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方式。
除此之外,在公共服务事项、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征地补偿及安置、保障性住房、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和资金帮扶政策等其余省市区县试点领域方面,积极推进公开内容标准化、规范化。
(二)公开形式、公众参与等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全国试点工作提出要在公众参与、回应关切、政策解读等方面探索标准化规范化,我区在政府会议开放、政府开放日、政府向公众报告制度及“四同机制”、预公开及政策解读、政民互动中心、民生工作民意立项的范围、内容、流程、方式、频次等方面进一步拓展。在做好区政府本级公开的同时,向区属部门和街道延伸。
1.政府会议开放
会议列席代表扩大范围。尝试增加列席不发言代表人数,列席人员可从政府向公众报告参与人员中随机产生,每年安排不少于2次。
会议开放向部门延伸。加快建立部门、街道会议开放机制,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商务委、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安监局、区体育局、区园林绿化局等与民生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每年应围绕民生工作组织会议开放至少1次,各街道每年应组织会议开放至少2次,其中西长安街街道、大栅栏街道、新街口街道、展览路街道、月坛街道、牛街街道在会议开放范围、形式、频次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
2.政府开放日
在原有实地参观、模拟政府常务会、政策咨询等形式的基础上,出台政府开放日活动规程,原则上开放日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探索举办民生事项专题开放日活动,围绕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等民生关注热点,开展系列开放活动。与民生工作紧密相关的部门和街道要参照执行。增加政府开放日组织频次,拓宽参与人员范围。与试点工作充分结合,增加参与环节,创新展示内容。相关部门至少1次,街道至少1次。
3.政府向公众报告及“四同机制”
每年至少召开1次政府向公众报告工作会议,报告区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全年推进“四同机制”,邀请各方代表共同谋划、共同推进、共同督查、共同评价政府工作。政府向公众报告、“四同机制”等工作,部门和街道参照执行。相关部门至少1次,街道至少1次。
4.预公开及政策解读
以《2017年西城区政府重要会议涉及预公开及政策解读的议题计划表》为基础,选取部分民生议题,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的落实。预公开的时间由“决策前至少一周”延长至“决策前至少两周”,为充分的搜集、采纳社会意见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积极探索在预公开的同时对政策文件代拟稿进行解读,便于群众更好的理解政策的内容,提高建议质量。探索专家深度解读模式,确保政策解读全面、权威、易懂。
5.政民互动中心
依托12341政府热线,建立健全一把手接听热线的体制机制。按季度梳理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由责任部门领导走进“政民互动直播间”,进行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听取民意,汇集民智。各部门、各街道应在严格按照年初直播计划(区政府重要会议议题计划表)安排,充分准备,配合牵头部门做好互动直播的基础上,对计划外的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议题也应积极走进直播间做必要解读。大力推进“一窗式受理”工作。
6.民生工作民意立项
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民生工作民意立项工作的意见》要求,并根据《西城区关于推进社区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京西办发〔2017〕12号)的规定,各部门、各街道按照年初制定的19个民生工作民意立项试点项目,精准对接,全面落实,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政府、社区群众同步推进、同向着力、同频共振。加快建立民生工作民意立项动态案例库,通过梳理典型案例,落实惠民和便民措施,使广大居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四、试点要求
(一)公开内容全面化。为贯彻落实“应公开、尽公开”的公开理念,请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对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参考年度计划总结、各级政府近年度公开要点、西城区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和细则,结合全区开展的机关工作手册,按照三定方案职责条目进行全面梳理。区政府办将在各单位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团队上门提供指导帮助。
(二)公开要求标准化。请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制度建设规范化。优化完善会议开放、政民互动中心、政府开放日、预公开及政策解读、民生工作民意立项等工作制度。建立推动政府向公众报告和四同建设的制度机制,从内容、形式、范围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的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
(四)公开形式多样化。创新丰富政务公开的方式渠道,在全面改版升级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的同时,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重点发挥好政务新媒体在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官方微博微信的信息发布量,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信息。
五、时间安排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7年7月15日前)。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标准建立工作,制定时间表,建立工作台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报送区政府办备案。
(二)研讨审定阶段(2017年7月15日至2017年7月底)。对各试点单位方案进行深入调研,进行一对一的沟通,并聘请专家团队对方案进行把关。召开试点单位方案审定工作会,明确工作标准和规范,对方案可行性进行研讨审定。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严格落实公开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重点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平台和方式,2017年底前体现试点单位阶段性成果。2018年起进行巩固提升,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试点工作收到实效。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5至2018年6月)。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对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区政府办将通过现场会、汇报会、论坛等多种形式进行验收,同时将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确定的试点内容、试点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经费保障;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了解试点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试点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机构和人员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鼓励探索创新。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加强工作交流。定期召开试点单位工作碰头会,及时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促进各单位相互学习借鉴,适时对试点单位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四)做好考核评估。加强督促检查,对试点任务完成出色的单位,区公开办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在政府绩效考核政务公开加分项中予以体现。
(五)成果验收展示。试点单位要注重工作材料积累,区公开办最终汇总形成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机制经验类、案例类、报告类的汇编集;将在门户网站首页开设试点工作专题,动态集中展示各单位试点工作情况。
附件:参加全国政务公开试点单位及试点内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