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简政放权各类清单公开。做好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清理规范工作,制定公布2017年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编制公布本市保留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进政府核准企业投资项目目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公开。(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分别负责落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做好政策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废止、失效等情况。(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制定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施方案。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并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全面公开。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务服务办负责落实)
(三)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信用北京网"向社会公众提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优化查询体验,提升服务质量。修订"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归集信息目录,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归集汇总并公示。及时公开市场主体年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公示力度,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市工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落实)
(四)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信息,按年度公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信息。通过"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实时公开社会组织年检结果信息、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及时公开慈善组织认定信息和获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信息。(市民政局牵头,各区政府负责落实)
(五)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加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农民创业辅导、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农业补贴、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惠农政策措施公开和解读力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市规划国土委、市农委、市农业局分别负责落实)
(六)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依法依规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改革重组情况,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情况。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公开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稳妥有序启动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市国资委负责落实)
(七)推进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的目标,各级政府要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平台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情况。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落实)发布重点产业专利白皮书和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公布专利行政执法十大案件。(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落实)持续推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单位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市商务委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检查情况公开,大力开展清理网络虚假旅游信息专项整治行动,公布旅行社网站黑白名单、非法旅游宣传招徕电话、"一日游"旅行社推荐名单等。按季度发布旅行社服务质量投诉情况,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公开。(市旅游委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