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务公开助力治环境、促提升

日期:2017-04-21 11:04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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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实施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发布本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和空气质量监测预测信息。加大空气重污染预警、区域联防联控工作进展和成效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按时公布本市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引导重点排污单位主动通过北京市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结果等信息。定期公开污水管线建设、再生水厂建设、农村治污工程及黑臭水体治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全市各级河长名单和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进展。(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分别负责落实)

  (二)推进城市环境整治提升信息公开。推进城市运行管理、城乡结合部治理、环境卫生整治信息公开。推进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工作方案、具体措施、进展情况等。做好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中心城区架空线入地、背街小巷环境整治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市规划国土委、市城市管理委分别负责落实)

  (三)推进缓解交通拥堵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公交线路优化,自行车道和步道整治,加快城市快速路、次支路、疏堵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并深度解读交通拥堵治理相关法规政策,做好交通拥堵治理各阶段措施、成效的公开工作,加大治理过程中社会资源整合利用、意见建议征集反馈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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