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6-03-31 10:52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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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北京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题主线。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各级党委和政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必学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内容。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交流研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实践。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分层次举办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机构负责人培训班,持续发挥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平台作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创新项目评审和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案例评审,深化相互学习、共同提升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3个区、3个项目获第三批全国示范命名。

  (三)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不断优化。完成342个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收回20项行政执法职权,明晰乡镇(街道)履职边界。开展新一轮赋权工作,在经济管理等方面赋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更多职权。持续擦亮“北京服务”品牌,“无事不扰”清单内企业达55万家,占全部企业的23.2%;信用分级分类覆盖98类监管对象,通过“一网通办”“免申即享”自动修复失信信息8万次,推动2821家企业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印发第四批“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重点事项月均办理量128万件,整体压缩时限58%。境外人员支付便利化改革获评“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创新实践案例”,发布《北京市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5)》。

  (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实施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9件,出台政府规章4部,打包修改政府规章5部、废止9部。京津冀三地首次开展政府规章协同立法。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增加至41个。对107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协议草案开展合法性审核,对35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监督。向国务院、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政府规章6部,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市、区政府将90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加精准。实施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建立执法监督协同机制。在严格依法前提下适用“轻违免罚”“首违慎罚”制度,不予处罚和警告类轻处罚案件占全部处罚案件的35.3%。组织实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市执法主体“扫码检查”覆盖率基本达到100%,提示阻断扰企检查和过度检查9300余次,月均临时检查量下降97.4%。深化“纪政联动”,扎实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

  (六)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规范有序。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推进北京市总体应急预案与市级专项预案修订,完善大风、火灾、高温天气等突发事件指挥手册,严格落实“重要紧急信息1小时内报送”要求。建立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预警信息发布体系。依法全力应对“25·7”区域性大洪水等自然灾害。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健全社区风险隐患动态排查机制。

  (七)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赋能增效。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全程网办”。“京通”小程序上线市级“掌上办”服务1400余项,注册用户超6400万。“京策”上线政策兑现事项1112个,政策精准推送200余万家企业。深化12345市民服务热线民生诉求大数据挖掘分析,将13项重点民生诉求问题纳入“每月一题”专项治理。建成全国首个行政复议垂直大模型,办案效率大幅提升。

  (八)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更加有力。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5项、建议877件,办理市政协提案1309件。围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问题加强财会监督,围绕重点民生资金和重点领域加强审计、统计监督,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部分区和市级行政机关开展统计督察。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096人次,增长2%。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对各级行政机关“关键少数”依法用权、依法决策情况的监督。

  (九)矛盾纠纷化解持续加强。首次发布行政复议监督十大典型案例,发挥以案促治作用。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复议申请6.9万余件,聚焦实质性化解,调撤结案率28.5%,93%的案件经复议后未再提起诉讼,吸附、化解行政争议能力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纠纷49.2万余次,调解纠纷34.1万余件,社会稳定保障更加坚实。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的能力有待提高。部分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行政机关学习领会“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重要指示要求还不够深入,政府服务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部分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思维还有待强化,法治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司法所、综合执法队伍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仍需标本兼治、长效长治。

  (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有待完善。行政复议“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效果有待提升,复议以案促治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法治化仍需进一步推进。

  三、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位统筹机制持续优化。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北京市各项工作,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依法行政专项工作数据监测报告,对深化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等重点问题作出部署。

  (二)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发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月度工作点评会内容,督促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会前学法4次,引领推动各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开展常务会议、办公会议会前学法281次。

  (三)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推动城市副中心、养老服务、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等重要地方立法项目。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法规规章草案、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就完善非现场监管、安全类行政检查等作出专项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效能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研究阐释。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提升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

  (二)持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制定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推进民营经济促进、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立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决策水平。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机制。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推进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全面推行“扫码检查”、非现场监管等一体化综合监管措施。

  (四)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覆盖领域。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智能化,一体推进“京通”“京策”和政府网站、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咨询服务升级。

  (五)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实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贯彻实施商事调解条例。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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