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法治地区建设目标,聚焦“四个中心”建设、“四个服务”提升,围绕落实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区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依法全面履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依法行政治理体系,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地区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将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保障党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依法履责、依法决策、制度实施、普法宣传等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坚持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法,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二是完善法治建设顶层设计。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等要求,研究推进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三是严格履行依法决策程序规范。委党组始终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涉及地区管理服务重要事项,注重深入开展一线调研,并邀请有关部门、相关领域专家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对重大活动服务保障、重点任务以及专业性强的重要工作,广泛征求各方面专家意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持续优化风险监测与更新机制,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健全决策督查制度,加强跟踪督查,将督查事项落实情况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持续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重要抓手,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巩固深化地区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成效,定期对群众诉求归纳整理、分门别类,挖掘诉求高发类型、事件特性,强化分析预判,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消解问题于萌芽。2021年,协调驻区单位解决群众关切243件次,及时回复网民留言124件,热情解答群众咨询8200余件。二是畅通工作渠道。持续推进委领导接访制度化常态化,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坚持法治导向,运用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处理化解综合机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努力实现矛盾就地化解,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三是秉持为民理念。加强与司法部门、法律顾问单位沟通对接,坚持依法依规审查,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
(三)坚持规范透明,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机制。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党内监督,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觉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依据《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优化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内部审计,加强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内部审计,对项目管理全过程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及时查缺补漏;开展委本级及委属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情况风险评估及内控评价,持续优化内控环境和防范风险能力。二是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中介服务采购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动态调整政务公开全清单,及时发布重大活动或重要节日期间群众关切的相关信息,发布重点领域政务信息96条,发布政策解读34条,依法依规办理申请公开答复14件。深化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强化公众参与力度。三是持续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通过现场访问游客群众、定期征求驻区单位意见、网络征集等方式,对地区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进行调研评价,对评价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四)坚持提质增效,着力强化法治服务保障
一是持续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内部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和合同审批程序,建立公文或规范性文件拟制依据报备机制,健全地区管理公共事务过程中的合法性审查程序规范,由法务部门对重大决策、重要制度、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并注重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压实各级各方责任、构建立体化多维度合法性审查模式,确保审查质量。指定专人按要求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二是开展制度文件动态清理,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根据上位法立、改、废情况,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新标准,推动各类制度文件的制定、修订和废止,并实时进行动态清理。2021年,严格按程序制定、修订《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内部审计规定》《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实施细则》等15项制度性文件,动态完善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三是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升公正文明执法能力。结合地区实际,严格落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求,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执法人员考核,落实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坚持“寓普法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要求,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并重,依法科学行使行政处罚权,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五)坚持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氛围
一是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持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地区重点和业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工作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开展国旗国徽、文物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文明行为、城管执法等专项普法活动,确保法律法规实施效果。二是做好重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扎实做好宪法、民法典、保密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充分利用“北京市民法典学习宣传讲师团”资源,邀请参与民法典编纂的专家、学者及法官、律师开展民法典大讲堂活动;举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主题宣讲会,引领党员干部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扎实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誓词宣读活动,在宣传橱窗和驻区各单位内部办公场所张贴宪法宣传海报,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口号,打造“宪法宣传周”。三是创新组织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设置技能表演、展板宣传、装备展示、互动交流等环节举办反恐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反恐防恐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题培训,增强党员干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提高防诈骗技能;举办依法行政培训,开展档案法宣贯及档案实务培训;发挥地区防火、交通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利用“11·9”消防日、“12·2”交通日等契机,面向驻区单位和社会群众组织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助力营造浓度的法治社会氛围,培树法治意识。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制度规范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针对地区服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新业态新模式相关的制度规范还存在空白点。
二是地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在推进地区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1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委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委主要负责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有效履行了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地区建设发展相结合、与理论中心组学习相结合、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委内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及时研究部署,带头开展研讨,深入一线调研。召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地区法治建设有关重要问题,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明晰考评细则,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督促、有问效。
(二)注重学习引领,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会议精神,坚持以上率下,注重示范引领,通过多种形式,按照“一会一主题、一法一重点”的原则,组织《北京市保守国家秘密条例》、《关于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等为主题的5次会前学法,发挥了“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将普法活动与地区党建“同心圆”活动结合,统筹地区公安、消防、交通等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普法活动。
(三)注重建章立制,完善依法履责规范。围绕《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加强地区治理法律研究,聘请专家学者,借智借力、广泛调研,开展地区相关管理规范性文件修订前期调研。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三定”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化管理模式,明晰职责边界,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履责。
(四)关注重点难点,落实行政统筹职责。依据首都功能核心区的战略定位,按照“双控四降”要求,加强对区域环境的整体统筹,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稳妥有序完成天安门广场照相企业摊点迁出、故宫午门东西阙门外区域商亭网点拆除清退和故宫东西筒子河区域“堵点”、“难点”整治工作,地区环境秩序更加优良。
(五)注重整体谋划,推进应急法治保障。成立天安门地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委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建立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地区突发事件,坚持依法依规做好地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2年,我委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细致落实工作要求,围绕中心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论述的系统学习。充分利用北京法学资源优势,开展调研、见学、研讨、培训,为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二)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进学法常态化,建立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制度,增强依法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治体系,提高依法处突能力,健全应对体系,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健全法治政府保障体系。加强委本级和委属单位法治队伍建设。健全外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完善委内法律法规信息库,为各项工作提供法治遵循。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推进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