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6-03-30 10: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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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市园林绿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围绕首都花园城市建设中心工作,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效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践行法治理念、提升法治能力,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二是落实学法用法清单制度。按照《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方案》要求,围绕“1+1+1”学法清单,通过会前学法、法治沙龙、依法行政培训班等多种学习方式,有效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组织集体专题研究讨论,召开全市园林绿化法治政府建设分享交流会。

  (二)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优化行业发展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推行联动、并联、优化审批,审批服务改革推出系列优化举措,精简申报材料,简化特殊程序,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三千余件。二是落实企业“服务包”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对企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规范实施行政检查。针对园林绿化涉及的森林资源、城镇绿化、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林草种苗、植物检疫、森林防火、食用林产品、安全生产等领域,编制检查计划,坚持无事不扰原则,实施检查上千次,非现场检查占比65%。

  (三)完善园林绿化法规体系,夯实依法行政法规基础

  一是高质量完成《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立法。在前期草案起草基础上,对《实施办法》草案进行系统研究和修改完善,聚焦非林地林木管护、集体林场经营、林下经济发展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实地调研活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确保立法质量。《实施办法》于9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二是高效推进《北京市公园条例》修订。《条例》于5月正式立项,9月、11月分别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二审。立法过程中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针对公园分类分级、提升公众服务、增强公园活力、强化执法协作等重点,扎实做好调研及草案起草工作,让法规成为守护城市绿色福祉、提升市民幸福感的坚实基石。三是精准完成《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简易修订。为确保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严格统一,启动并完成对《条例》的简易修订程序。重点对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执法权限和法律责任等条款进行系统性校对与调整,确保了法律法规的协调一致。

  (四)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提升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一是严把合法性审查与文件清理关。将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答复、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全部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需废止、修订的文件,稳步推进整改完善,持续提升文件管理的规范性与系统性。二是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机构“外脑”作用,参与重大事项的论证与研讨,及时提醒政策执行的风险。三是切实推进政务公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及时更新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答复时限、形式、内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有效维护公众知情权。

  (五)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制度。依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新增安全生产、工程质量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权70项。二是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程序。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公示年度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组织开展“绿剑2025”“森林防火”“打击整治自发鸟市非法交易”“打击采石毁林”等专项行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起。三是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督导全市办理园林绿化损害赔偿案件68起,与市检察院联动,举办新闻发布会、成果交流会,公布园林绿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用法治之力护航首都花园城市建设成果。

  (六)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调处化解矛盾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2025年共办理全国人大建议2件、全国政协提案6件;市人大建议48件,市政协提案70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有效解决了首都园林绿化各类问题200余件。二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制度,出庭率保持100%。三是高效办理各类群众诉求。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深化信访工作制度化建设。依法办理来自12345、网信、市民热线电话等群众诉求。

  (七)加强学法普法宣传工作,讲好园林绿化法治故事

  一是高质量完成“八五”普法。紧扣“八五”普法收官节点,积极推动各单位将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统筹推进全局普法任务落地见效,完成我局“八五”普法任务经验总结。二是注重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精心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矩阵,依托国家宪法日、爱鸟周、植树节等节点,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发挥首都宣传媒体影响力的优势,在首都园林绿化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搭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推出普法IP“京小燕护绿”微信表情包,“指尖普法”传播力、影响力持续攀升。三是讲好园林绿化法治故事。结合立法进程加强法规解读和宣传引导,中央电视台、北京卫视等主流媒体积极解读立法亮点,切实发挥“法治护航”的赋能增效作用。四是强化以案释法成效。梳理归纳案件信息和典型意义,撰写案例速递,广泛普及法律知识,筑牢生态安全“法律红线”意识。制作《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解读、义务植树普法等主题宣传片4部,持续提升普法宣传感染力与实效性。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队伍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对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和运用能力需加强,以法治方式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工作创新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治思维与实践融合不够深入。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主动以法治视角统筹推进工作的主动性有待提升。

  三是部门协同的法治合力有待加强。在解决花园城市建设中涉及多部门的遗留问题与复杂矛盾时,政策法规衔接、联合认定标准、协同处置程序等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2025年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责任。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法治必修课。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聚焦重点任务,推动工作落实。着力完善符合超大城市特点、保障首都花园城市建设法规规范体系。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绿剑”“清风”“网盾”“打击整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等系列专项行动,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带头学法用法,提升法治能力。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园林绿化领域法律法规,带头参加法治培训、专题研讨和旁听庭审等活动,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落实中央、市委有关典型选树政策要求,开展“光荣的首都园林绿化人”典型选树活动,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放在首要考察因素,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争先创优。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一)聚焦立法质效,健全园林绿化法规制度体系

  强化立法前瞻性和系统性,深化立法基础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巩固首都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成果,围绕花园城市建设开展相关法规制度储备性研究,推进花园城市建设。

  (二)深化执法监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严格落实《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依法开展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强化合法性审查与风险防控,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履职、规范行使行政权力。

  (三)强化能力共建,提升协同履职专业素养

  对于现有法规中存在职责交叉或模糊地带的问题,通过制定配套实施办法、发布联合法律解释或补充规定等方式,从源头上厘清部门职责边界与协作义务。加强部门联合法治培训与案例研讨,围绕共同法律难点统一认识,提升协同办案能力。

  (四)聚焦新规落地,着力培育特色法治文化

  紧扣近期新出台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全新法律法规,开展全覆盖、精准化的专题培训,确保准确理解与适用。严格落实《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方案》,更新法规清单,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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