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5-03-28 10:00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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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市药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持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法治建设基础不断夯实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入。市药监局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法治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其对药品监管法治建设的指导意义,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药品监管工作的能力,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常态化、制度化。

  法治顶层设计不断健全。持续加强法治制度建设,服务保障基层监管执法需要更加有力。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北京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2024年度实施方案》《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药监法治顶层设计不断抓细抓实。积极发挥能力建设评估的政策导向作用,开展2024年北京市各区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评估,带动完善提升药品监管体系。制定《关于加强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全系统监管协同描绘了具体清晰的施工图,构建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

  法治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出台《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完善《京津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标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等监管标准,制修订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裁量基准,规范行政许可及常用监管文书。强化法治审核,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矛盾纠纷化解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为新型、复杂、重大监管执法问题贡献法治力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监督作用,以新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为契机,对近三年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进行分析评估,规范投诉、举报、信访受理程序,进一步加强药品案件查办工作。加强执法全过程指导监督,组织对各区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压实执法责任,持续推动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二)加大统筹力度,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落实

  安全底线持续筑牢。狠抓重点产品分类监管、重点环节分级监管、重点对象全覆盖监管,组织开展监管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出台委托生产检查细则和受托生产企业指南,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打好风险处置“组合拳”,全面开展风险会商和预警监测,对发现的风险信息及时梳理、调查、处置。制定实施药店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办法,试点设立24小时自助售药机,提升流通监管质效。

  监管效能持续提升。全面推行非现场监管,推动全领域“现场检查”到“现场+非现场”相结合的有效转换。建设“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有效赋能产业发展和药品监管。全面加强技术支撑,药检院成为通过世卫组织PQ预认证的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器检院超大型创新放疗设备检验能力领跑全国。

  协同监管走深走实。探索京津冀三地联合检查模式,出台《委托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检查细则(2024年版)》和《北京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检查受托生产企业指南(2024年版)》,厘清监管责任、完善协同机制。推进京津冀?沧州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建设,支持北京儿童医院、协和医院制剂品种向津冀地区医疗机构调剂使用。举办“2024年京津冀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召开京津冀药品监管区域协作联席会议,推进京津冀协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三)提升执法效能,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稽查执法不断加强。出台《进一步加强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北京市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构建部门联动、职责清晰、依法有序、衔接紧密的案件查办工作机制。与市市场执法总队联合开展“骄阳”行动,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根据执法实际,制定化妆品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四)助推改革创新,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着力推进高含金量政策落地北京。以群众用药需求为导向,在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支持指导下,在天竺综保区加快建设罕见病药品保障先行区、大力推进建立临床急需进口药械审批绿色通道,开展“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启动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试点,监管改革试点作用发挥明显。

  加速提升审评审批服务效能。全年推动9款新药申报,9个第三类创新医疗器械和13个第三类人工智能医疗器械获批上市。开发“医疗器械审评咨询和预约系统”,提供一站式电子化服务。

  二、2024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制度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随着新业态、新技术的快速发展,药械产品带来的市场风险、舆情风险、监管风险相互叠加,在网络销售监管、委托生产监管、跨省协同监管、多点监管方面仍需加强,企业责任体系、社会共治网络还需织密兜牢。

  二是提升执法质效的办法措施还需要进一步细化。非现场监管、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场景应用还不充分,抽检工作靶向性仍需提高,监管与办案协同的良性机制需要加快健全。

  三是谋划改革创新的战略思维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创新发展的整体生态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需要我们精准摸清产业全链条上的堵点难点,以更加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激活产业创新发展动能。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年工作重点,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坚持党政同责,加强对各区执法指导,充分发挥药品安全评议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不断夯实各区政府药品监管法治基础。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开展行风建设专项行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围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设置“行风观测点”,聘请“行风监督员”,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程序,积极扩大决策公众参与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机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园区代表、企业代表参加专题座谈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首次组织开展市局、分局、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首次建立覆盖市级药监系统法制联络员机制,开展本系统公职律师“以干代培”,主动对接基层推进“以案释法”,为首都药监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五)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40周年为契机,与津冀两地联合举办药品安全宣传周,通过线上知识竞赛、研讨会、开放日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凝聚“药品安全良法护航”广泛共识。作为全国首批药品法治宣传教育进产业园区试点省份,开展“法护创新药企同行”普法主题行动,编制生物医药企业合规指引,构建“产业链+普法服务”联动新模式。市药检院获批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第三分局、第四分局、海淀区田村市场监管所、平谷区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中心、延庆区千家店镇市场监管所创建出各具特色的普法品牌,获评第二批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安排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组织体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创新面向监管执法人员、各类监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工作方法,开展第三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不断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二)健全药品监管政策法规

  开展地方立法研究,统筹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加快各项制度、规范、标准制修订。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对已实施政策的推进情况、社会效益、经济产出等进行综合评估,论证政策的可复制性,确定药品监管立法需求,提升政策可持续性。

  (三)提升药品监管执法质效

  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裁量标准制度要求,全面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执法体制,理顺执法机制,推动实现执法闭环。

  (四)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研究制定深化药品监管改革促进首都医药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在加大药械研发创新、提高审评核查质效、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支持扩大开放合作、强化药品安全保障、构建科学监管体系等方面,系统谋划全过程改革措施,不断发挥改革“倍增效应”,推动药品高水平安全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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