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总目标,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活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23次,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2次。举办领导班子、处级干部专题读书班,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文旅领域立法调研工作。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开展《北京市旅游条例》修订、《北京市京西古道保护利用管理条例》、《北京市住宿业管理办法》立项申请工作,增强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开展京西古道立法前期调研,编制完成《北京市京西古道立法调研报告》。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工作,就《北京市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开展公平竞争及合法性审查,完成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5件及备案2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3件。
三是妥善处理行政复议、诉讼,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4年,我局作为被申请人,发生6件行政复议案件,按时报送行政复议答复意见及证据、依据材料。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局法律顾问单位,确保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等涉法事务听取专业律师意见。
(三)健全权力运行体系
提升文旅行业监管效能。1—12月共受理文化和旅游类审批事项共计32718件,办结32652件,办结率99.8%。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建立审批事项“签一次”清单,试点提供“急需急办”服务等创新举措。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完成将外商、港澳台投资者投资设立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审批权下放至区级。推进我市旅行社审批下放委托区级进行。监管水平不断提高。文旅领域“两区”建设取得新成效,稳步探索互联网音乐经营领域引入外资、扩大开放。积极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非现场监管工作,印发专项工作方案。大运河文化旅游景区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印发《北京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修订)》,完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政策。印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不断提高统计能力。及时完善、指导景区调整售票方式,优化、淡化景区预约,最大程度满足市民游客游览需求。积极推进核心区旅游降密工作,指导东城、西城完成20家住宿企业的整治提升工作。制定旅行社、导游、景区和酒店行业服务规范,在文旅领域中央质量督查考核中位居全国前列。
(四)健全执法工作体系
2024年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39982件,非现场检查31583件,非现场检查量占总检查量比为78.99%。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96件,行政强制措施(扣押)44件,罚没款780.15万元,没收出版物共计8003册,停业整顿5家次,吊销许可证7家次。
加强文娱领域演出监管和执法检查,果断、及时、有效处置演出内容违规案件。实施多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有效遏制演出现场“黄牛”倒票乱象、坚决打击整治倒卖热门景区预约门票“黄牛”现象。
(五)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工作体系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受理投诉和“接诉即办”工作效率和水平,全年通过各种途径接收各类投诉举报12375件,告知不予受理及解答各类咨询11152件,依法受理1223件。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全年共办理205件全国“两会”和市“两会”建议、提案。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专项部署,明确责任部门和保障方式。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提高政务公开标准。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法治体系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突出抓好重大会议和活动、汛期、暑期等重要节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发挥全市假日旅游工作服务保障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实现常态化即时调度、每日调度,假日旅游安全服务保障效能不断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制定印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2024年安全与应急工作要点》,明确行业安全管理8大类35项年度工作任务,抓紧抓实全行业安全工作的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强化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着力开展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围绕重大活动、法定假日、汛期和旅游高峰期等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以消防、防汛、治安反恐、水上救援、大客流疏散等应急演练内容为重点,组织市级应急演练40场次,总参训人数达5000余人次。
(八)健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培养体系
一是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推进以案释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年度工件重点,组织实施4次领导会前学法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文旅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提升全市文旅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市司法局共同在北京城市图书馆建立宪法宣传教育基地,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网红流量相结合。
二是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健全普法责任制,结合实际编制文旅部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学习常态长效,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营造法治氛围。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5·19中国旅游日”法律进景区普法宣传活动、“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通过普法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宣传《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北京市旅游条例》等。制作《参团旅游“防坑”温馨提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安全提示》等生动灵活接地气的普法视频,增强普法宣传吸引力。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立法精细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在坚持需求、问题和目标导向并重,注重推进重要、新兴领域立法,科学把握政府立法工作节奏方面做的还不够实。
(二)国际化配套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结合“入境旅游首选地”目标,建立多语言法律服务体系,针对国际游客的法律服务(如多语种投诉渠道、涉外旅游纠纷解决机制)有待改进提升。
(三)依法行政总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机关工作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业务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从有法可依向良法善治转变上还存在差距,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需要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和具体内容,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压紧压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落实习近平同志对旅游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局主要领导协调旅游条例、京西古道、住宿业等立法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思维和方式调查研究,主持指导《北京市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起草工作,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认真谋划和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推进首都文旅高质量发展,坚持守正创新,推动首都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实现融合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化发展,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学习长效机制。
(二)积极推进文旅立法工作。推进《北京市旅游条例》修订、北京市京西古道立法、北京市酒店业立法、京津冀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统一立法等,进一步促进文旅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推进文旅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北京市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北京市“十五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落实《关于开展文化文物单位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稳妥推进相关局属事业单位开展试点工作。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试点,鼓励文旅场所完善配套餐饮等服务,激发服务活力。
(四)用好非遗政策法规工具箱。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动非遗与旅游更好更深融合。充分发挥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调动全市非遗保护工作积极性。
(五)持续提升行业服务监管效能。深入推进大型营业性演出“一件事”集成办理模式。在全市文旅领域深入推进非现场监管。加快推进文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文化旅游领域“两区”建设水平。持续做好对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服务,落实预付资金监管的相关政策。持续做好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监督管理,指导行业协会推动制定相关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