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5-03-28 10:00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分享:
字号:        

  2024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首都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履职尽责,巩固提升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履行统计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出台后,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邀请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康义作专题辅导报告,各区、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参会。市统计局党组会、办公会组织会前学法或研究法治相关议题共32次,党组会专题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

  常态化开展防治统计造假。扎实做好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后半篇文章”,及时编发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简报,通报国家统计局曝光的典型案例,按时向国家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报告全市专项治理行动成效。稳步推进全市统计督察,对4区4部门开展督察,举一反三,召开全市部署推进统计督察工作会。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专项考评,将常态化防治统计造假、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等情况纳入对各区及市级有关部门综合考核和绩效管理内容,夯实全市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

  强化统计监督贯通协调。将统计监督纳入《北京市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补充完善《2024年北京市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方案》中涉及统计监督的共享成果。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组织召开统计监督贯通协同会议,分2批次向市纪委市监委提供有关单位和投资项目核实情况、执法检查情况等,分3批次向市委巡视办提供被巡视单位统计工作情况,履行全市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按季度向市委组织部提供统计监督有关情况,加快形成监督合力。

  (二)着力夯实统计工作法治基础

  健全统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涉外统计调查监管,制定《北京市统计局涉外统计调查监管工作办法》。及时向国家统计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反馈征求意见30余件。持续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对130余项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核,对1件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向市司法局提请审核,按要求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库维护工作,坚决杜绝漏报、错报、报送不及时等问题。

  严格依法科学决策。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集体研究制度。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向市司法局申报首批2名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机构“外脑”作用,会同常年法律顾问共同处理统计涉法事务。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共办结市“两会”建议提案20件,按要求向市人大政协汇报经济运行情况6次。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办理2起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市政府均予以维持,未发生行政应诉,未收到司法建议。

  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组织主管法治工作领导和全市统计系统法治工作人员参与旁听庭审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工作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开展全市统计系统执法标兵评选,培养优秀执法骨干人才,组织6期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组织统计系统59人报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确保统计执法人员力量充实、业务全面。

  (三)持续提升统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发布统计数据表274张,解读类统计信息348篇,政务信息330条,报纸、电视等社会媒体累计播发统计信息72992篇,播出《数说北京》29期。共收到电话咨询1032人次,网上咨询107人次,现场咨询6人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6件,全年“接诉即办”有效办理各类诉求199件,全部依法依规进行答复。

  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广网上业务办理,按要求简化涉外调查许可审批材料。推动审批改革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依法解答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群众咨询300余次。依法严格实施统计调查管理,全年依法审批区统计局调查项目50项,审批市级政府部门调查项目22项。

  高质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全年对7053家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查处迟报65家,涉外统计调查检查55家,非现场检查比例52%。对145家单位运用简易程序给予行政处罚,对165家单位运用一般程序立案并给予行政处罚,对269家符合《北京市统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单位不予处罚。全市数据质量核查单位数超万家。严格遵循“一码检查,逢查必扫”原则,积极搭建执法新平台,着力解决多头打扰、重复检查企业问题。

  (四)积极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

  切实用好学法用法制度。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等部门联合组织财源建设专题研讨班,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制定印发《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全市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全员专题法治讲座4次、宪法宣誓1次,将依法统计纳入新入职人员、统计基层基础、部门统计工作等培训内容,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

  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扩大北京统计“以案释法”普法品牌影响力。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处室向各区、各有关部门宣讲中央统计改革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全年共计50余场6000余人次参加。加大对企培训服务力度,在线开讲“统计填报公开课”,直面调查对象答疑解惑,并做好上门服务,通过制作“统计漫漫谈”、统计法治征文、录制《数说北京》专题节目等,确保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尊法知法守法用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准确把握和运用新修改《统计法》方面还需要持续深入。在新修改《统计法》框架下开展工作,找准本市统计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推进地方立法和配套文件制度,运用新法有效解决困扰统计工作的深层次问题还不够深入,常态化防治统计造假的成果仍需固化,将防治统计造假与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结合仍需加强。

  二是统计法治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还不够全面,谋划统计法治工作的能力有待增强。根据新法新规推动配套制度建设还需加强统筹。部分被调查单位执行方法制度不到位,统计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需持续加强对社会各界、统计调查对象宣传依法统计理念,提升其统计法治责任意识。

  三是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需进一步实践探索。统计监督在方法机制、监督成效、协作形式等方面还需不断深化,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等情况进行统计监督还有待深入。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等监督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和结果运用仍需加强,合力发挥仍不充分。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用,认真组织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在2024年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上作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主题发言,主持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部署全市统计法治重点任务。

  二是扎实推动统计法治任务有序进行。主要负责人带头多次专题研究加强统计执法、涉外统计调查监管等重点统计法治工作,在推进统计改革政策制定过程中,加强调研走访,强化跟踪落实,推动对各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开展依法统计专项考评,推动将统计监督纳入《北京市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提升全市依法统计工作水平。在《中国信息报》发表统计法治署名文章,组织重温宪法誓词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普法责任制。

  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要文件和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认真依法履职。明确将依法统计、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2024年度述职内容,局班子成员及副处实职以上干部均结合工作实际,将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有关情况纳入个人述职报告,述法覆盖面不断扩大。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统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密切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制度修订进展,统筹做好全市统计领域相关法规制度的“立、改、废”工作。积极开展《北京市统计条例》修订准备工作,结合北京统计工作实际做好征求意见等,适时推动统计地方性法规修订。抓紧做好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范性文件修改完善,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二)不断提升统计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理论武装,继续落实会前讲法、全员学法制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统计中的积极作用。落实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认真审核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积极推动市区两级“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法律十进”“以案释法”宣讲,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深化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财政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统计监督信息共享和结果运用,针对统计造假隐形变异等新动向,探索协同监督新模式,促进形成监督合力。发挥统计部门作为综合经济部门的优势,加强统计监督信息共享和结果运用,及时向相关单位提供问题线索,接受相关单位对统计数据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统计监测评价水平,更加精准有效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按照全市部署,适时精简完善统计监督绩效考评指标,做好对全市各区和市有关部门的综合考核和绩效管理考核,全面压实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

  (四)持续健全统计执法工作体系

  以防治统计造假为主线,提升统计执法质量与效能,协同监督,形成全市“一盘棋”。以“非现场监管为主,现场检查为辅”,力争执法检查全覆盖。多措并举深化统计领域一体化综合监管工作,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推进“一码检查”落实落地,依托统计执法平台探索统计领域“智慧执法”模式,提升整体监管效率。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