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不断巩固提升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切实扛起统计法治工作主体责任
持之以恒抓好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守住统计法律底线。推动市政府常务会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监督意见》等中央统计改革文件。市统计局联合北京总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推动各区委、区政府学习贯彻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等。
全力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办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推动建立下级党委、政府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报告制度,各区统计机构均按要求报送年度防治统计造假情况报告。结合日常履职,推动统计监督贯穿于普查调查、监测评价、统计执法、统计督察等工作中。认真落实全市五类监督贯通协同办法,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定期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统计工作有关情况,向市委巡视办提供被巡视单位情况,向市委组织部提供干部监督参考情况,与审计、财会等部门交换监督资料,及时通报情况。
(二)着力夯实统计工作法治基础
健全完善统计法规制度体系。及时制定、修订《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北京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做好与国家统计局相关文件的配套执行。持续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再清理工作。向市司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反馈征求意见24件,对150余项合同协议开展法治审核,审核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6份。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局处长走流程”专项活动,专题调研涉外调查资格和涉外调查项目审批有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积极推广网上业务办理,按要求简化涉外调查许可审批材料。不断优化统计政务服务水平,推动审批改革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依法解答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群众咨询200余次,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依法严格实施统计调查管理,全年依法审批区统计局调查项目70项,审批市级政府部门调查项目15项。
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按计划发布统计数据表794张,解读类统计信息328篇。组织新闻发布及媒体采访活动8场,围绕经济运行情况、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统计法治建设等方面开展解读。社会媒体累计播发统计信息6.8万篇,播出《数说北京》52期。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公众咨询216条,对外综合联系电话座席接答来电15652件,全部依法依规进行答复。
(三)全面提升统计执法效能
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执法检查方式,高质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打造“四有”执法工作体系,2023年全市共完成执法检查8430家,其中非现场执法2774家,涉外调查检查46家,查处迟报43家。
发挥统计执法监督作用。围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重点执法,将重点领域、重点指标、重要节点进度数据质量纳入检查范畴,探索对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开展检查,将虚假获取奖励、未经审批开展统计调查作为延伸领域,充分发挥执法检查评估源头数据质量、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作用。发挥对北京市首轮统计督察和北京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执法保障作用,研究制定统计督察执法工作方案、经普执法工作办法及执法保障方案,开展对各区各部门督察执法检查,推动各区执法部门积极参与经普各项工作,确保经普清查和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遵守立案案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集体讨论流程,强化对统计执法案件的事中事后监管。结合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联合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抽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现场复核。
(四)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报送《北京市统计局“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自评报告》,对贯彻实施本市统计“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组织《统计法》颁布4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发表依法统计署名文章,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集体采访活动,市、区两级制作多种普法宣传产品、积极参与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等,向各区统计局队发放统计法治宣传资料3000余份。
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市、区两级已形成“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2023年北京市“统计法进党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市委党校协同推进,课程明确列入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2023年主体班必修课,并以现场加视频直播的形式对各区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街道(乡镇)分管统计工作的负责同志进行培训,共计700余人参加。市统计局“以案释法”宣讲团,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十进”活动,局处级领导干部赴各区、市级有关部门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及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2023年共举办25场,近7000人次参加,进一步发挥统计普法的服务功能。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需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还需进一步实践探索。特别是与纪检监察、审计等机关加强监督协作的手段还不够多样,信息共享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依法统计社会氛围的营造还不够,形式创新性不足,与统计中心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普法宣传服务调查对象不够全面深入、衔接不紧,不能很好地调动调查对象主动参与意识,社会动员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通过局党组会、办公会、专题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研究本地区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统计法治工作等。带队参加2023年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并就北京统计法治工作作经验交流;主持召开2023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等,推动重点统计法治任务有序进行。在北京日报客户端和《中国信息报》等媒体发表统计法治署名文章,围绕《统计法》颁布40周年组织统计法治建设成果集体采访活动,以实际行动推动重点法治任务落实到位。将依法统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全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023年度个人述职内容。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
一是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工作方案,将本市实施意见的学习贯彻与当前法治重点任务相结合,持之以恒抓好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二是持续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完善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财会部门监督协同机制,及时向相关单位提供问题线索,接受各相关单位对统计数据的监督检查,加强统计监督信息共享和结果运用,着力为其他监督提供更科学有效的量化监督结果,推进形成监督合力。
(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是主动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变化新要求,配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意见征集和修订调研工作,及时组织培训解读,做好新法新规的贯彻与落实。二是继续落实“统计法进党校”、会前讲法、全员学法等制度,通过多种形式提升全体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常规统计调查和统计督察等工作中开展嵌入式贯通式普法。三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认真审核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确保各项行为合法合规。
(三)全力筑牢全市防治统计造假责任
一是按照全国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建设要求,健全全市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强化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二是根据年度统计督察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统计督察,对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指导各有关单位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坚守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四)持续健全统计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优化顶层设计,加快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细化提升执法效能的具体措施,形成全市性的指导意见。二是优化执法手段,加快完善执法检查体系,2024年全市计划开展执法检查6500家,增大现场数据核查数量。三是优化执法检查方式,突出执法实效性。创新方式开展“非现场+现场”专项检查,充分发挥常规检查“一对一”精准指导、全面“体检”的作用,着力夯实源头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