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为推进符合首都特点的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在京落地生根
一是集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第一时间动员部署,制定学习宣传方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交流研讨,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国家统计局、北京市开展的专题讲座和全员轮训,党组书记带头宣讲,组织党员干部和基层支部集中学习,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和把握内涵要义,以理论创新成果指导统计改革发展实践。
二是持续深化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市政府常务会、市委深改委会议先后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市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统计局主动作为,研究制定本市统计督察办法及配套制度,制定落实《监督意见》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任务分工表,推进统计监督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三是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与市纪委市监委共同组织开展全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围绕“四个必查”,对10个区和1个市级部门开展同步检查,对2个区及4个市级部门开展重点检查抽查,有效形成防惩统计造假震慑。
四是深入推进统计监督贯通协同。配合市纪委市监委出台北京市《关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主动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审计、财会等单位进行沟通,健全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凝聚监督合力,促进监督协同效能持续提升。
(二)不断夯实统计工作法治基础,严格依法开展统计调查
一是健全完善统计法规制度体系。及时制定、修订《北京市统计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办法》《北京市统计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北京市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制度,按时向国家统计局、市司法局等反馈意见24件。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实践优势,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推动各区各部门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开展“局处长走流程”专项活动,专题调研涉外调查资格和涉外调查项目审批有关工作。努力推广网上业务办理,简化涉外调查许可审批材料。优化统计服务水平,依法解答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群众咨询95余次,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三是严格依法加强统计管理。召开全市部门统计工作会议,全面推进部门统计工作。全年依法审批区统计局调查项目77项,审批市级部门调查项目21项,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格执行依法决策机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全部集体研究决定。依法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和统计咨询意见,为重大决策提供支持。
四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全年发布统计数据表830张、解读类统计信息376篇,组织新闻发布活动8场,成功举办2022年北京政府统计开放日活动,播出《数说北京》52期。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公众咨询278条,对外综合联系电话座席接答来电1.9万余件,承办市民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咨询等31件。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一是高质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多种执法检查方式开展检查,围绕执法人员、检查单位、执法时间、执法指标“四个全覆盖”目标,全市共完成执法检查9512家,首次组织对16家市级部门下属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共对578家单位运用简易程序给予行政处罚,对180家单位运用一般程序立案并给予行政处罚。依法制定《北京市统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重点做好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开展对东城区、通州区的直查及对丰台区、大兴区、昌平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共5个专业的抽查工作,共对1280家单位进行资料查阅审核,对178家单位进行实地走访核查。
三是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立案案件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强化对统计执法案件的事中事后监管,联合市纪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抽选53卷市统计局直查案卷进行现场复核。
(四)大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全员讲座、专题培训等方式组织学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20余次。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市、区两级已形成“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与市统计局联合举办第二期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
二是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制定《2022年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制作普法宣传作品、开展统计法治征文等,集中开展以宪法和统计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月等系列普法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及“以案释法”宣讲团分赴9区4部门及外省市进行宣讲,共计20余场5000余人参加。
三是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公示2021年度诚信企业名单,持续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会同首都文明办等8部门出台《“百业万企”共铸诚信文明北京活动方案》,推广统计诚信企业经验。畅通修复渠道,指导21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并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促进全社会提高依法统计意识的能力有待加强。统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链条长,面对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对统计数据质量提出的更高要求,亟需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
二是统计普法宣传的集聚效应还不够。全市统计普法宣传上下联动力度不够,针对性不够强,普法宣传的形式创新性依然不足,还尚未形成足够的集聚效应,统计执法案件的警示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坚持“学”字为先,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通过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办公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相关措施,要求全市统计系统深入开展学习,深化对中央决策部署的理解和认识,将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是坚持“谋”字在前,科学部署法治工作。坚持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各个环节,全年先后组织召开8次党组会、3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等法治相关议题,认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和统计执法任务。主持召开2022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对全年法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坚持“干”字当头,推进法治工作落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新形势下统计监督的职能定位和统计部门的责任担当,带头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的具体工作,推动《实施意见》出台。多次专题研究全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推动取得实效。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在北京日报客户端及《中国统计》等媒体发表统计法治文章,扩大统计宣传影响力,以实际行动推动重点法治任务落实到位。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
持之以恒抓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的再学习再贯彻。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意见》和《实施意见》,全力实现统计督察顺利开局。认真执行《关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研究落实措施推进常态化建设,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融合,凝聚监督合力。
(二)持续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础
健全完善本市统计法规制度体系,主动适应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发展新要求,配合做好法律法规修订等工作,及时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继续推动落实“统计法进党校”、会前讲法、全员学法等制度,全面提升依法统计意识。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探索加强对涉外调查管理的监管。以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为契机,紧密结合北京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督察等重点工作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持续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扩大诚信统计品牌影响力。
(三)着力打造“四有”统计执法体系
坚持以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为主,推行刚柔并济的执法新模式,综合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打造有高度、有深度、有广度、有温度的统计执法体系。2023年,计划完成7500—8000家单位的执法检查,完成2500—3000家单位的数据核查。认真受理、核实、查处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加大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落实执行《北京市统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