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29 10:00    来源:北京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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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北京市水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安全、洁净、生态、优美、为民”水务发展目标,坚持法治建设与水务工作相融合,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依法履职、改进水务执法、强化权力监督,为水务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水务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全力推进节水立法,组织立法工作专班,围绕立法思路、法律制度设计、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完成《北京市节水条例》立项论证;坚持“立一修一”,同步开展节水法规草案起草和水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二是参与《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立项论证和草案起草工作,法规已经市人大审议通过,自2021年6月5日起施行。三是组织开展水务法规清理,完成《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简易修订。四是出台水务地方技术标准20项,为依法治水管水提供技术支撑。

  (二)优化水行政管理权责体系。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水行政权力清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城市副中心、新机场临空经济区、重点功能区下放20项审批服务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三零”服务非禁免批、占掘路并联审批等政策文件,积极推进市政公用接入“一张表单”“全程网办”,优化水、电、气、热联合办理流程,更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2021年全局累计受理政务服务事项5475件,办结5514件(含上年度结转),接受咨询14511人次,水务窗口综合评价位居全市前列。

  (三)完善水务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一是推进水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局属单位水务执法力量,推行水务综合执法,市、区两级水务综合执法队伍均已挂牌成立。二是完善水务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部门和水务部门涉水执法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构建“权责明确、边界清晰、衔接有序、传导有效”的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水务综合执法体系。三是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配合市公安局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四是完善水务监管方式,推行水务信用监管、综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管理制度,完善信用披露制度和信用约束机制。

  (四)加大水务综合执法力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着力转变执法观念,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针对重点区域开展“清管”“清河”“清四乱”、排水、水资源与节水等专项执法行动,并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全市水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328140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76491次,查处违法案件8038件,罚款3909.92万元。公安机关办理涉水案件29起,拘留53人,有效维护了正常水事秩序。

  (五)深入开展水务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制定印发《2021年北京市水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全市水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特点,积极开展“云普法”活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参加有奖答题、问卷调查的人员达6万人次,观看网络直播、漫画动漫等网上宣传视频的人员达100多万人次。整理编印《北京市水务执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高法治宣传的质量和效果,“八五”普法实现良好开局。

  (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院监督,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案1件、市人大代表议案48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6件、检察院检察建议1件。研究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从严执纪,大力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形成监督合力。依法公开政务信息,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动态信息更新3417条,办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68条。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起,结案4起,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起;发生行政诉讼案件3起,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局主管领导出庭应诉。积极做好行政调解工作,深入推进“接诉即办”,解决市民身边涉水事项6382件次。加强信访工作,共办理群众来信207件次,其中市信访办交办40件次、群众邮寄164件次、水利部转送3件次,局领导阅批重要信访问题43件次,接待群众来访24批次。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

  (二)水务法规建设需加强完善。现行取水、供水、用水、排水环节法律制度衔接不够,法律责任种类少,部分条款可操作性不强,存在“宽松软”现象,不能满足水行政管理需要。

  (三)水务综合执法效能需磨合提高。市、区两级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职权边界需要厘清和明确,部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与综合执法要求有一定差距,执法装备不统一、不完善。19项行政处罚权、3项行政强制权下放街道乡镇后,街道乡镇执法人员对涉水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水务执法数量较少,水务执法能力亟待提高。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担任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并审议2021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水工作要点,亲自部署、协调、督办相关工作,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结合新版《行政处罚法》颁布,主持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先后审议修订《北京市水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等14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北京市常用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

  (二)带头学法用法,组织开展立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主持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6次,先后学习《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高度重视以供水、用水、节水、排水全过程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节水立法工作,先后7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北京市节水条例》立法事宜,形成立项论证报告并上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立项论证,《北京市节水条例》进入草案起草阶段。

  (三)坚持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中共北京市水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北京市水务局工作规则》《北京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听取、尊重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法律顾问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0件,出具法律意见29件,审查合同文本276件,提供非诉法律事务服务408件次。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制定实施水务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对标对表《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2021-2025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制定《北京市水务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加强依法治水管水。

  (二)加快推进水务立法。推动出台《北京市节水条例》,同步修订水法实施办法,提升城市管理能力。推进供水管理办法立法前期调研、制度设计、立项论证等工作。

  (三)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要求,修订完善水务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率、备案率、按时率达到100%。

  (四)全面推进水务综合执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全面实施水务综合执法。制定水行政执法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水行政违法举报奖励办法、水务领域轻微违法免罚清单,深入推动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

  (五)持续开展水务法治宣传教育。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宪法宣传日等时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水务法治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水法律、遵守水法律的观念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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