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以及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着力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中心组必学内容,通过组学和自学,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问答》等。注重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分别邀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翟刚学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教育法治实践、清华大学教育学院院长石中英进行《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专题报告、中国人民大学胡锦光教授进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专题辅导等。主要负责人结合会前学法、传达上级文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面向全市教育法治系统代表进行了《以新域新质推动首都教育治理现代化》专题报告。
(二)不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及时调整教育系统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对教育系统法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市教委工作要点,压实教育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共同推进“双减”、平安校园、法治副校长、普法等相关工作,设立教育法治研究项目,研究解决教育领域涉法问题。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与日常工作同步考核、同步评价。在组织平安校园考核评价和市属高校绩效考核中,将依法治校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纳入,同时将依法治校的考核内容纳入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同步开展检查。
(三)有序推进教育领域立法修法工作。跟进市人大工作节奏,配合做好民促法实施办法修订二审工作。开展《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修订立法调研活动,配合市人大法规案立法调研,办理学前教育立法的代表建议案,赴朝阳、通州召开调研座谈会,提出学前教育立法政策建议。起草《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教育方面创新性条款,研提修改意见。委托高校科研团队助力教育修法,组织开展职教法实施办法、教师法实施办法修订立法调研项目。完成2026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和市人大2026年监督议题初步建议征集上报工作。
(四)认真落实政策措施文件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核流程,年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5项,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3项;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实现动态管理,年内上传2024—2025年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20件,梳理汇总2025年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260件。完成市人大、市司法局部署的3项专项清理,共清理教育地方性法规7项、政府规章3项、市政府名义印发文件71项、市教委规范性文件268项。协同做好政策文件和相关事件的法律把握及风险研判,提前介入参与委内处室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政策制定中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支持。完成政策文件审核30余项。优化并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和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强化办公室信息公开主导办理、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把关、业务处室提供信息材料参加疑难案件讨论、法律顾问终端把关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2025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北京场)活动,组织参加相关知识竞赛。
(五)大力构建教育行政执法基础框架。沟通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对照上海、天津等地事项,完成市教委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组织完成托育执法工作划转和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适应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工作需要,协调制作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新建3个数据比对分析模型并形成分析结果应用于实际检查。定期完善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行政执法信息系统,组织参加系统应用培训3次,并依托建立效能监控评估体系。大力推进非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项应用及检查量占比达到60%以上。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在实践中提升能力水平。组织完成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公职律师年度考核,有14名(含2名委领导)干部取得执法资格,3名公职律师作用发挥较好。协同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建立多方沟通渠道,完成市人大、政协相关意见的答复,开展数字平台培训,按时完成年度要点任务和典型案例推荐。
(六)努力维护教育公平正义。注重办案质量,坚持协同联动,与政法、市监、公检法司等部门和相关律所、学校等单位保持多元协同、交流会商,年内稳妥办理师生申诉、复议、诉讼及教育行政处罚等各类案件96件;注重借鉴发展枫桥经验,将关口前移、力争源头化解,调解促成4位学生重返校园,前端治理和调解的成效初显。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在推动调解与司法确认“一站式”调处绿色通道服务基础上,又形成“警调结合”、“访调结合”,提高调解效能,成功调解相关纠纷32件。加强案例研究,对2025年全年案件进行整体分析形成案件办理情况分析报告。认真执行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和司法机关行政诉讼裁判,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3次出庭应诉,着力维护师生权益和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七)高位提升依法治校工作质量。在完成第一批42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市级认定基础上,继续推进示范校创建,按要求完成“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依法治校类)评比事项在市委功勋办申报和推荐校相关材料报送。指导各区教委和高校结合工作培训,以能力提升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创建能力提升培训。以项目推进依法治校建设,广泛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经验推广,组织项目组赴上海、山东开展依法治校情况调研和学校政事权限清单调研,形成工作建议应用到工作实践。为进一步提升高校章程修订核准成效,对《北京市属高校章程修订核准工作规则》进行修订调研,组织完成首个升格职本的北京科技职业大学章程修订初步审查和委员会评议。结合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要求,统一完成全市中小学章程修订,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创设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资源建设平台,实时动态监督考评,推广国赛获奖法治副校长法治微课,法治副校长赋能学校法治实践能力持续提升。
(八)创新形成教育普法新域新质。拓展普法线下线上多渠道新载体,联合市司法局支持北京15所高校成立北京市第一批大学生普法志愿团,深入中小学校、社区等开展法治教育。联合公检法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青少年维权月系列活动。充分发挥以最高法首席大法官张军为示范引领的法治副校长专业队伍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开学第一课和走进公检法机关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履职率达到140%。夯实课堂教学主渠道,建立法治教育名师工作室,组织教师参加法治微课比赛,开展不同学段联合教研,指导大中小学遵循学生成长规律,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强化法治课程和课程法治,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贯彻落实到教育教学管理各环节。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在全国大赛中摘取多个奖项,其中教育法治情景剧《明镜在心》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大赛中夺得高校组冠军和最佳剧情奖、最佳舞台设计奖。持续建设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体系(即每个区结合辖区特色建设一个市级综合性实践基地、若干个专题类社会资源实践基地、若干个中小学“法治专用教室”),同时用好教育部在北京大兴区建设的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全部纳入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线上建设专网专刊专微,通过“北京教育法治专栏”、“丘瑞斯”北京市学生活动线上平台,持续开展宪法教育和师生法治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引导学生在普法中学法。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意识还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部门的事、是单项工作”的片面认识仍存在。同时业务惯性也造成依法行政的要求未能在业务工作中充分落实与体现。
二是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和方法手段还需完善。在行政执法方面,对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全面应用还不熟练,非现场监管方式方法和手段还不能满足要求。在其他方面,教育立法周期较长、案件办理还未上线、纠纷调解还未体系化、全面化。
三是教育法治机构人员配备及专业能力还需提升。部分区、高校法治工作队伍还不够健全,多数区没有独立的法治工作科室,甚至没有专门法治工作人员,部分法治人员还身兼数职“多头管”且流动性大,精力投入不足的情况普遍存在,队伍整体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还不能很好适应形势需要。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市教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为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作出表率。
一是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坚持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集体理论学习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跟形势合理安排学法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将法治建设作为领导班子重要学习内容,共组织会前学法5次,涉及学位法、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与治理、消防条例、保密法、统计法等内容。指导高校开好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支持更多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公共选修课。落实法治机关建设要求,组织机关干部旁听教育涉诉案件庭审1次,指导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1次并作专题报告,亲自或指派其他委领导代为出庭应诉3次。
二是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系统改革发展。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将遵法、守法作为工作中的行动自觉。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守议事规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按制度规定办事,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合法性审核后才能上会集体研究。坚持教育立法、公共政策出台、执行重大执法活动等必须经过充分调研论证,按法定程序进行,注重各项决策实体合法和程序正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结合,围绕身心健康、人工智能赋能、市属高校分类卓越发展、校园餐改革等主题开展调查研究73次,及时准确掌握第一手情况,为精准破解高质量发展瓶颈与师生急难愁盼奠定坚实基础。高度重视思政课堂和社会课堂有效融合,组织55所高校9000余名师生参与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系统推进“十条措施”与“身心健康二十条”“体质强健计划”与“体育八条”,中小学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首次突破80%,依法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平稳完成市区两级托育服务管理职能划转,谋划“十五五”托幼一体化专项规划,构建全生命周期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推进大中小学校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坚持确保各项工作均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是坚定提升教育法治能效和水平。坚持把建设高水平的教育法治作为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首都教育新域新质发展的有力保障和有效支撑。担任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指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经常性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指导建立依法行政监督体系,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结合规范行政执法整治活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预防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积极推动依法治教,全面推进教育立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法治宣传等工作,“八五”教育普法凝练品牌33个。持续提升校园安全水平,牢牢守住意识形态阵地,首都教育系统连续36年保持总体稳定。加大“双减”改革力度,强化学科类培训机构常态监管,进一步完善前端防范机制、“五必巡”检查机制和行政处罚机制,健全“防、查、打”立体化治理体系。对疑难行政案件、综合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法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做出批示、提出要求。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牢固树立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持续发挥党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两委工作要点及重要议事日程,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聚焦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高标准完成。
二是注重能力提升,着力建强法治工作队伍。针对教育法治工作队伍当前现状,采取强化现有人员能力水平、积极挖潜补足力量的方式提升队伍战斗力。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协同,进一步强化全委人员的法治意识,有效破除认识偏见和行动制约,持续合力推进教育领域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整合各区教委法治资源,做到既统一标准,又创新发展;进一步统筹相关委办局和高校、科研机构及社会组织的力量,形成聚力各方面力量推进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格局。
三是坚持依法履职,持续优化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权力清单梳理调整,推动建立学校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法定职责。引导督促做好行政许可、确认、给付和备案等政务服务工作,积极探索“未诉先办”“免申即享”等便民服务。按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注重师生权益保护,依法有温度的办理申诉案件。建立行政执法计划和监督机制,继续推进行政检查项标准化和非现场监管,加强与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和督促,落实好执法公示等相关要求。
四是锚定新质发展,有效助推依法治校工作。结合教育部重新部署的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创建评选活动,以相关指标要求为评定标准,继续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组织开展依法治校工作调研,征集印发务实有效的依法治校典型案例,实施依法治校能力提升工作培训,进一步总结、宣传和推广第一批示范校经验作法。结合“全面依法治教”试点工作,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建设好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调解中心,使其充分发挥作用。继续将依法治校相关要求融入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基本标准,协同开展党建标准落实评估。对应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要求,指导各区教委完成中小学校章程修订备案公示工作。
五是突出实际成效,努力打造普法北京特色。积极推进教育地方立法,做好北京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学前教育法、托育服务法等法律办法的立法调研。突出北京特色,研究制订“九五”普法规划。以提升大中小学生法治素养为核心,发挥好北京教育领域“一网、一刊、一微”三个宣传阵地作用,体现出“道德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三支队伍优势,利用好“两赛、一日一周、一卫士”三个品牌抓手,持续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