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以及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健全完善依法治教制度体系,着力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权威读本作为中心组必学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常态化,通过“双百”进校园等方式持续深化全系统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组织“2022年开年第一讲”学习大讲堂,邀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围绕教育系统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专题报告。
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对教育系统法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压实各区、各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各单位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密切与公检法司各部门的沟通配合,共同推进法治副校长、普法相关工作,研究解决教育领域涉法问题。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考核评价。将依法治校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纳入平安校园考核评价中,同时将依法治校的考核内容纳入高校党建思想政治建设的基本标准,开展中小学依法治校基本标准达标验收,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
不断完善教育立法体制机制。提高教育立法质量,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系统性。经多轮研讨、修改,完成市政府规章《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修订,经市政府第303号令发布,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持续推进《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修订立项论证工作。成立修法专班,请市人大和市司法局提前介入,开展了广泛深入的立法调研和立项论证工作,完成向市司法局报送修订立项申请报告。组织开展《北京市教师申诉办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师范毕业生违反服务期制度者追缴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的规定》2项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多次召开调研座谈会、专家论证会,面向有师范生培养职能的9所学校开展全样本问卷调查,形成评估报告。协调推进《北京市学校安全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研究报送今后五年教育立法项目6项。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持续加强对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性别平等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文件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应审尽审,完成委内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40项、规范性文件备案10项。推进文审工作信息化建设,将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性别平等评估纳入市教委公文办理OA系统。全面清理现存市级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313件,建设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和决策咨询作用,审查民事合同、各类法律文书210件。完成30余项法规文件意见征询反馈工作,保证系统内外法规文件协同推进依法治教。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年度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及时调整更新委领导及其分工调整、招考录用信息、政府采购等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6条。受理依申请公开102件1044项,全部按规定时限依法答复办结。
(二)创新突破,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
完成教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委领导多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组织数字营商环境填报培训会,完成营商环境建设5.0版重点任务和试点改革任务共计10项,涉及数字技术应用、政务服务、数字经济、人才服务、科技创新、商事制度改革、监管执法等7个领域,形成两项典型经验报国家发改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核发、教师资格认定、民办高校举办者变更的审批、高校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民办学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备案等事项5个应用场景,与政务服务局完成对接沟通。积极推进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服务,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整合公安部、人社部和市公安局、规自委等7部门的户籍、房产、居住证等8类数据,将入学所需关键信息全部联网审核,实现义务教育入学“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在全国率先放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举办者准入,推动我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多元化办学,更好地满足国际人才子女和市民的多样化教育需求,有效服务“四个中心”和“两区”建设。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民办幼儿园“证照联办”工作的通知》(京教民〔2022〕2号),实现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一次申请、并联审批。
权力清单管理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迈上新台阶。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制管理,与政务服务局多轮协商,对照国家清单,明确市区两级教委共14项教育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证明事项,在市教委原有3项证明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2项,仅保留1项。根据国家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市教委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在政务服务事项系统中完善实施清单。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自查和涉及暂时调整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开展新一轮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对我委涉及政务服务事项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学习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功能。对各区梳理编制的审核要点进行确认并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纳入模板统筹,确保全市标准一致。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对本部门、本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市教委政务服务窗口顺利完成党的二十大、冬奥会、“两会”等重点时段、抗疫攻坚阶段窗口安全运行保障和全时段平稳运行,共受理政务服务事项233713件,其中网上受理229354件,现场办理4359件,总办结量为233711件。线上线下接受群众政务服务相关咨询近3000人次。群众评价满意率为100%。完成“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书”、“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中外合作项目批准书”等电子证照上传系统。
教育行政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新突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持续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完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动态调整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具有行政执法资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系统年执法检查总量超2万件,常态化开展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双减”集中综合执法检查。教育行业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顺利,综合执法改革成效明显。动态梳理执法职权底数,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教育领域执法依据新增、修订情况,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处罚职权进行再梳理再调整,确定修订后教育领域行政处罚职权101项。落实《北京市教育领域行政执法协作方案》和《北京市教育领域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移送办法》,多次就职权划转交接、监管执法衔接事项、执法过程中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讨座谈。在创制治理工具、开展执法检查、落实管控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持续用力,依托市、区两级“双减”工作专班,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坚持露头就打,严厉打击隐形变异培训。
努力做好教育行政救济工作。依法办理各类教育行政案件,稳妥处理高校涉稳、涉外、涉疫等多个敏感案件,调解多起教师申诉,着力维护师生权益和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全年共办理教育行政案件65件,其中学生申诉案件5件、教师申诉案件12件、行政复议案件18件,被复议案件14件,诉讼案件16件。起草印发《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公职律师队伍。编印《教育法律读本》和《教育法律纠纷案例评析》。
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使用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执法信息精细化动态管理。加强教育信息化规划引领与顶层设计,编制《北京市智慧教育总体行动方案(2022—2025)》,提出构建“一基、六景、三空间”的总体框架,实施13项重点工程。高质量完成北京市智慧城市“月报季评”考核任务,以大数据支持教育决策模式创新,优化升级领导驾驶舱,完成47个信息系统的全量数据汇聚,开发了学校、学生、教师三类全息档案。上线发布“京学通”,依托教育公共管理平台,协调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综合管理平台、审计信息化工作系统、财务综合管理平台”等信息系统建设优化和持续应用。分类指导大中小学校智慧校园建设,编制建设指南。初步完成北京市智慧教育平台建设,联通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了各个学段优质数字资源的整合汇聚和统一供给。
(三)强基固本,持续推进依法治校。
率先全部完成市属高校新一轮章程修订。印发《市属高校章程修订工作规则》《2022年市属高校章程修订与核准工作指引》,对需要通过章程修订解决的问题进行统一规范。主管委领导组织召开市属高校章程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建立健全章程修订审核专班工作机制和专家组审查意见汇总反馈机制,确立“三上三下”工作程序。先后向32所高校反馈修改意见建议721条,确保章程修订合法性。修订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法治测评内容,完善高校依法治校检查督导工作机制。
完成中小学依法治校达标抽检验收。主管委领导组织召开工作部署培训会,对西城、朝阳、海淀、石景山、大兴(含经开区)、通州、昌平、门头沟等8个区及所属的16所学校进行了《北京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基本标准》达标抽检验收。制定《北京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基本标准达标抽检工作方案》,分解《基本标准》72项三级指标,形成《北京市中小学依法治校达标情况检查档案》和《北京市中小学依法治校达标抽检工作手册》,在各区自查的基础上,通过线上检查、入校实地检查、问卷调查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学校达标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和逐校问题清单,推动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
认真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工作文件,组建由市教委与公检法司四部门共同协作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团队,牵头完成百名新任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法治副园长任前培训,完成全市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基本数据收集。
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教委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方案》,指导各区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强制报告、欺凌治理、教师惩戒等相关制度,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欺凌治理工作的通知》。着力推进高水平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各区平安校园建设考核,把依法治校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保障。
率先推进学生伤害事故行业调解。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省级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纠纷第三方调解组织——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调解与研究中心,免费为学生、家长和学校提供专业调解。及时解决学生及其监护人合理诉求、定分止争。配备专业调解员5名,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行政人员、法治副校长、专业律师以及教育、法律、医学、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作为兼职调解员。成立专家委员会,加强专业指导,提高调解成效。此项工作得到社会关注,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刊发北京经验。
(四)增强实效,高标准完成各项普法任务。
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市大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以“我与宪法”微视频编创、优秀法治作品征集、宪法演讲、宪法知识竞赛为内容的宪法教育贯穿全年,收到宪法演讲视频和稿件千余件,累计答题超300万次,138万名大中小学生参加争当“宪法卫士”行动,参与率达到61%,收到全国教育普法办感谢信。在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总决赛中荣获1个冠军、2个亚军,名列前茅。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各区各校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营造纪念现行宪法施行40周年的浓厚氛围。
干部教师法治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精选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专业培训课程,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校工作重点,组织在京高校依法治校网络培训、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全市700名教育管理干部、法务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强化市、区、校三级协同,持续推进“北京市中小学教师法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完成“国培计划2021—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培训”要求。完成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资源建设项目,围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等主题,组织在京高校法学专家,录制精品讲座和微课,纳入全市中小学教师继教公共必修课。
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日益浓厚。组织“青春向党 法治护航”第九届师生优秀法治教育作品征集,6081份作品抒发师生爱党尚法情怀,创历年之最。组织“开学法治第一课”、《职业教育促进法》学习宣传月、第27个中小学生安全主题教育日等活动。围绕“迎接二十大 送法进万家”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要求,依托市教委网站、《法治与校园》读物和微信公众号(“一网一刊一微”),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国家安全、家庭教育促进法、依法科学防疫等主题宣传,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探索“八五”普法评价新方式,着力增强普法工作绩效评价的科学性。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行政处罚权划转后,总体衔接顺畅,但市区两级教育部门与市场监管执法部门仍需进一步完善机制,优化执法衔接流程,加强沟通配合,进一步增强综合执法效果。此外,在查处隐形变异校外培训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发挥街乡“吹哨报到”作用。
二是依法治校工作不平衡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各区各学校对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视程度、力量配备和工作力度还存在差异,有些学校制度机制不健全,未能建立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和教师、学生申诉工作机制,依法应对安全风险和纠纷的能力有待提升,需持续加强监督指导。
三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各区各学校法治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应加大指导培训力度,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教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紧跟形势合理安排学法内容。本年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信访条例、职业教育法、审计法、统计法、疫情防控法规等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会前学法8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教育系统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高校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公共选修课。
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系统改革发展稳定。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遵守议事规则,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合法性审核后再上办公会集体研究,反复强调教育立法、公共政策、重大执法活动等必须经过充分调研论证,按法定程序进行,注重各项决策实体合法和程序正义。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中,确保各项工作均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是坚持全面依法治教,不断提升教育治理法治化水平。
多次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修订、高校章程建设、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行政执法、营商环境等重点法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做出批示、提出要求;亲自部署、带队开展疫情防控、校外培训等执法检查;亲自主持研究疑难行政案件、出庭应诉,推动教育法治工作取得新进展。担任《法治与校园》内刊顾问,指导推进师生法治教育。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专题讲座,加大对各区各学校法治工作人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切实提高教育系统法治工作队伍专业能力。
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做好教育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梳理新一轮营商环境建设涉及事项,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为公众提供便利。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强化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提高行政处罚权划转后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效率和效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检查工作部署,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和督促。
四是着力推进依法治校。
推动完成中小学依法治校达标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依托高校党建基本标准入校检查,开展高校依法治校工作达标抽查。适应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要求,推进中小学校章程建设,指导各区教委启动新一轮章程修订工作。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和评选工作。
五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
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推进“八五”普法各项任务有序落实,进一步增强法治教育、德育和思政教育的融合力度,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第八届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第十届师生法治作品征集和青少年法治文艺比赛等活动,以宪法教育为核心,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和教师专题法治培训要求,持续开展法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