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4-03-30 20:00    来源: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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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遵循,持续深化交通运输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的首善交通和首都交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一步深化。一是推进“一把手”抓法治。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把主要负责人述法纳入年终述职。二是强化法治工作统筹。执法相关工作要点,制定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指标,通过月统计、季通报、年评价,实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导、年底有评价。三是推进交通立法。推动《北京市铁路沿线安全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形成国家、地方、属地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的管理格局。完成《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立法调研和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为下一步立法修法夯实基础。四是深化法律研究。加强公交专用道优化研究,配合做好建筑绿色发展、铁路列车噪音污染防治等立法项目意见征询等工作,着力解决交通发展难题。围绕通学车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研究,为交通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五是严格合法性审核。对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答复意见、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发挥法治防范风险、把守底线作用。六是加强复议诉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应诉管理办法,印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强化委系统各单位出庭应诉的主体责任。七是强化普法宣传。印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部门联动机制。征集普法宣传文艺作品,积极参与北京市法治文艺大赛活动。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日和路政宣传月等重点时节普法,营造了浓厚交通法治氛围。八是深化京津冀法治协同。出台三地执法协作试点工作方案,建立以法规政策制度协同、区域执法协作、信息共享、勤务联动、应急处突和毗邻区协同为重点系列工作制度和标准,打造系列典型应用场景。共同签署《泛京津冀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协同发展区域合作协定》,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跨省通办,深化数据共享等,推出高频办理项“同事同标”、电子证照三地互认。

  (二)政务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一是完善许可事项清单。承接国家许可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并公示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办理项申请材料样例和审核要点。梳理出租行业政务服务事项,发布程序性规定,配套开发办事系统。优化公交车专用道出行,上线“在京单位通勤班车核定服务事项”。二是推进集成办理。在机动车维修、道路客运、道路货运领域推行“一业一证”,实现一次准入、一证准营。推行“一件事”场景,集成“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形成“一件事”集成办事场景联合审批。三是推进电子证照。制发应用电子证照,加盖电子印章、设置二维码,扫描即可在线核验,申请人“亮码即用”。四是持续完善审批系统。以数据推送、自动校验、完善部省数据接口、对接市级申办平台等方式升级审批、电子证照系统,优化“四个可办”功能。五是政务服务效率创历史新高。线上不见面办理占比达80%、跨区协办占线下申请的30%。

  (三)一体化综合监管进一步拓展。一是健全综合监管体系。持续完善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科技、协同、共治等六项基本制度,细化监管标准、程序、措施等。二是统筹试点领域完善“四个一”场景化措施。统筹推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网约车、道路客运、道路货运、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道路养护工程、轨道交通、水路运输等10个试点领域完善“一业一册”“一业一单”并公布实施。三是强化“风险+信用”综合评级及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制定试点行业“风险+信用”评价指标,对市场主体开展年度信用评价,每月自动测算“信用+风险”综合评级,形成四级市场主体库,配置差异化抽查比例、频次、检查内容。明确非现场检查事项,在交通全领域推行“综合检查e码查”。联合市场监管、环保、应急等部门开展场景化联合检查。四是提升监管数智化水平。建设市级统筹、标准统一、两级通用、行业分使的综合监管操作应用系统,试点领域全部上线试运行。

  (四)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规范执法标准。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施行新版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违法行为情节、频次等情形划分裁量幅度,制定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宽严相济,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推进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中央和本市要求,建立专项整治组织架构,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要求,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公布专线整治投诉举报联系方式,畅通线索收集渠道。持续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廉洁执法教育、执法职业道德教育,树牢执法为民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三是上线运行执法信息系统。围绕严格规范、全市统一、科技助力、四个可办目标完成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办案,全过程记录信息化、网络化,当事人可到全市任一交通运输执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也可通过身份认证方式登录执法系统实施线上处理。制定执法文书,嵌入执法系统,通过系统校验等方式对调查取证、自由裁量、文书制作等行政执法各办案环节进行规范。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全系统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培树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差距。部分单位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等方面主观能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行业新业态、新问题不断涌现,交通行业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立仍需进一步完备。

  三、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领导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悟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大战略思想,不断提升系统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参与制定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政策。主要负责人对交通法治工作坚持亲自筹划、重大问题亲自组织研究、重点工作亲自督导落实、以上带下,靠前指挥,推进全委形成重视法治、践行法治、推进法治建设的良性氛围。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汇报,推进《北京市铁路沿线安全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出台、完成《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和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建立京津冀交通运输执法协作机制,制定多个执法制度文件,京津冀交通执法协作由单项推进转向系统化、制度化发展。

  (三)强化法制等多部门多渠道参与的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有法制部门参与,重大事项由法制部门审核,推进严格依法决策。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全面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初步安排

  2024年,交通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为主线,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遵循,以持续深化交通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为基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强化交通执法能力现代化、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为抓手,进一步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部门现代化治理体系,为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的首善交通和首都交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

  1.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基本教材,推进纳入各级党组(委)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经常学、反复学、持续学,切实让依法治国重大战略思想深入人心、深入工作、深入交通建设实践。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统筹推进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2.持续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推进履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将述法情况纳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二是推进交通立法。推进出租条例立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配合开展自动驾驶、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三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修订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健全诉讼案件指导制度、裁量基准管理办法,明晰职责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全周期管理。四是深化区域协同。进一步强化京津冀区域法治协同,落实三地执法协作试点工作方案,打造执法一体化试点示范,强化政务服务“同事同标”、数据共享,信用白名单互认,争取实现全国更大范围协同。

  3.持续推动交通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一是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市政府文件要求,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取消、下放、承接、优化调整、标准化等工作。二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推进 “一业一证”,推行一个窗口办理、一件事一次办理,开展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全面完成交通政务服务事项拆解、优化工作,推进交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事项,部分事项纳入移动端办理。三是优化便民服务。完善政务服务监督评价机制,扎实开展“局处长走流程”“办不成事”专项治理,持续推进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不断提升便民化水平。四是持续推动数字赋能政务服务。以数据共享为抓手优化政务服务系统,增强易用性、便捷性;加快推广电子证照的应用;

  4.全面落实交通全行业综合监管。一是优化“四个一”制度建设。新试点行业制定“一业一册、单”,形成行业综合监管办法,向市场主体公布并实施,收集信用数据,广泛开展“一业一评”,形成四级市场主体名录库。针对监管重难点,组织开展委内、委外“一业一查”,聚合监管力量。二是强化非现场监管能力。制定非现场检查事项清单,明确实施规则、筛查算法、数据标准、认定条件、取证规则、处理时限等。总结试点行业非现场检查工作经验,逐步扩大实施非现场监管比例。三是持续完善综合监管系统。开发完善综合监管平台主体功能,上线运行新进试点领域,支持全生命周期监管闭环,对接市级平台,强化数据联通共享、感知体系建设,实现监管、执法检查由静态分析、事后处置、单点防控向动态感知、事前预防、协同监管转变。

  (二)基础工作实现新拓展

  5.完善复议诉讼管理。一是修订我委行政复议规定。对照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健全诉讼案件指导制度,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案件分级分类管理。不断完善案件报告、重大案件分析研判、定期通报等制度,强化案件源头管控,对同类案件反复出现或对行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提出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进行督办。三是加强典型案件指导。梳理委系统典型案例,汇编成册,深化以案释法。

  6.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巩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按照交通运输部、北京市要求,将专项整治成效纳入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中,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能力。二是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围绕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等方面,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7.强化人员资格管理。一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执法装备管理。梳理执法主体、执法岗位、执法人员资质,组织新入职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二是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和应用。开展年度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考核鉴定。做好委系统公职律师申报、注销,积极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

  (三)日常工作扎实推进

  8.强化法制工作统筹。一是制定工作要点。年初制发交通法制、“放管服”、一体化综合监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召开年度法制工作会,部署任务、明确要求。二是深化考核评价。优化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指标,强化月统计、季通报、年评价,促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9.强化法治保障。一是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核。强化对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答复意见、合同的合法性审核,严守法律法规红线和风险底线。二是深化法律研究。围绕交通新业态和交通管理重难点问题,开展法律研究。

  10.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是抓实领导干部学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及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二是开展法治培训。开展年度依法行政能力培训,拆解亮点工作经验,讲解核心要点,提升全系统法治水平。三是推广普法宣传。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进交通枢纽”“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普法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显示屏等载体、渠道加强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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