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29 10:00    来源: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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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引,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基本遵循,坚持党组统揽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人牵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级领导带头依法行政,委系统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逐步健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落实,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加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法治政府建设体系不断深化。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指导地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干部培训。二是强化对依法行政权责的管理。先后9次调整权责清单,形成“9+X”共646项权责清单。三是强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评督导。根据交通系统各单位不同特点,分别制定5类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指标,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督导,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进职能转变,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对汽车租赁、船检、水运海事三个行业19个事项进行优化,纳入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系统,实现了“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跨区协办、全市可办”;“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纳入第一批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同事同标”。二是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启动“6+4”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在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出租汽车领域试点推行“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四项场景化措施;制定“双随机”抽查检查计划,规范全行业检查单,推进联合检查,努力构建“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监管工作格局。三是推进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制度。制发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制定机动车维修等5个行业信用评价标准,推行“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信用管理系统,建立“双公示”报送机制,持续推进驾驶员诚信考核及继续教育。

  (三)健全法律规范体系,强化法规支撑作用。一是深入推进交通立法。完成铁路安全管理立法立项论证,完成出租、公交、公路3个重点立法项目调研。二是深入推进“两库”建设。全面梳理委系统规范性文件,保留151个,形成规范性文件库;梳理交通行业168部法律法规,分类汇编成册,形成法律法规库。三是深入推进京津冀交通法制一体化。召开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法制与执法协作第6次联席会议,完成22部规范性文件交叉备案。

  (四)完善决策程序制度,推进科学依法决策。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官网政务公开内容,新设行业处室信息公开和工作动态专栏,及时更新重大事项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办好12328交通服务热线,开展“微访谈”“治堵大家谈”等活动,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提升公众参与实效。三是严格法制审核把关。将合法性审核嵌入自动化办公系统,规范审查程序,对新制发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交通执法“三项制度”。建立执法事项法制审核目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标准、层级;在委网站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执法依据、结果等进行公示;强化以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全面、客观、准确和可回溯管理。二是推进执法协作。年度召开行业执法联席会议20余次,实现管理与执法紧密协作、有机融合。三是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对5大类795个问题逐项解决销账;先后4次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调度,派出17个行业督导组开展全行业督导;深入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廉洁执法教育、执法职业道德教育,树牢执法为民理念,规范执法行为。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000余条,回复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70余件。二是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切。按期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10件,其中,市人大建议173件,市政协提案132件,全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件。三是深入做好复议诉讼工作。落实行政复议规定、行政诉讼应诉管理办法、民事诉讼应诉管理办法,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130余件。

  (七)加大学法普法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明确八五期间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制发2021年北京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3个大方面10项具体普法任务。二是不断提升委系统法治思维。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规定等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学法;围绕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组织依法行政和执法专项培训。三是深入开展日常普法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法律进交通枢纽”为牵引,在交通系统广泛开展主题普法活动,被评为全国和北京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部分单位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是决策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性法治氛围还尚未完全形成。

  三、2021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统筹协调。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法治,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印发2021年法制工作要点,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构建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

  (二)坚持依法决策。坚持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由委党组会议或党组扩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推进严格依法决策。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全面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年度党组和局级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安排考核组对委系统各单位开展督查考核,强化对权力运用的制约和监督。

  (四)维护司法权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办理应诉案件,积极履行生效判决,落实司法建议,化解矛盾争议。落实案件分级分类指导制度,加强对案件的指导。

  (五)深化学法用法。把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学法的核心,做到长期有规划、年度有方案、各级有措施,上下合力推进落实。坚持党组会或办公会学法,组织依法行政培训,把学法作为年度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职能体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交通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体系建设。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便利化。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双授权”,推进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拓展跨省通办事项范围。完善政务服务系统,提升交通全行业“两个必进”“四个可办”质效。

  (三)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监管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风险监管、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协同监管、科技监管、共治监管等6项基本制度。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行“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4项场景化措施。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制度建设,推进“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四)持续推进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执法顶层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落实交通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四基四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持续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建设。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妥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落实案件通报指导、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推进建立个案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机制,强化案件源头管控。

  (六)持续推进法治意识培树体系建设。推进履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依法行政培训。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大力开展“法律进交通枢纽”主题普法、“以案释法”活动,强化交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营造浓厚交通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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