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有力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法治导向,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顶层牵动保障重大执法活动。立足首都社会治理新要求,聚焦各项安保工作,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做实做强专业高效精准的法治保障,坚持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一体推进、相互促进,研究规划、牵动落实重点任务。
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坚持以强化执法办案中心为牵引,依托三级监督管理体系,持续深化受案立案制度改革,通过智能化手段实行重点监测,确保执法监督工作具有精准性和高效性。
(二)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加强统筹推动。始终以人民满意为中心,突出民意导向,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动证照分离改革、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工作。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目标,分批次向社会推出利企便民服务举措,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让企业群众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深化审批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通过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等方式,优化审批服务,简化审批程序,减少了企业办事时间,激发了市场活力。按照“同事项名称、同受理标准、同申请材料、同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互认”的原则推出两批京津冀自贸区“同事同标”事项,进一步促进了京津冀的协同发展。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落实监管责任,增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系统性、协同性,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综合监管体系。按照年度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动态调整工作规范、检查人员库、检查对象库。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实现对企业“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监管。
坚持惠企便民。紧盯企业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围绕首都发展与民意期待深化户籍改革,推出“公共户”管理模式,统一本市农业非农业夫妻投靠政策,全面实施电子居住证(卡)制度。
(三)加强法治保障,规范权力运行
落实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梳理、明晰、界定权力清单,完成市、区两级权力清单动态调整,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应。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职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执法依据。
加强法治宣传。深入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细化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参加2021年北京市普法联盟主题宣传暨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活动。立足公安特色,充分利用“1.10”、“12.4”等节点举办主题宣传、警营开放日等活动,积极宣传涉及冬奥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业务法律法规。
强化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紧密围绕“选拔、履职、培养”三个关键环节,不断强化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扩大公职律师队伍,同时强化管理使用,牵动公职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开展执法监督,做规范执法的“捍卫者”,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和执法培训工作,做普法工作的“传播者”。
(四)深化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
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推进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公开。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开、政府采购事项公开。公开发布重大决策事项目录、重要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进展情况。
推进民生实事公开。依托“网上北京市公安局”、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推行重要民生保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优化充实“热点答复”专栏。加强对外联系电话接听管理,进一步畅通电话端“问事”“办事”渠道。
推行政策全面解读服务。通过“政策解读”专栏,采用图表图解等形式,对与企业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的相关政策开展通俗易懂地解读。开展“政策公开讲”服务,通过“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讲。持续办好“市民对话一把手”政民互动节目,先后举办了“放管服”改革、疫情防控等新闻发布会,深入开展对话沟通,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落实政策文件公开。依托“政策法规”等专栏,打造集中统一的政策公开平台,发布便民利企政策文件,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权威便捷的查询服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快捷的优势,向企业群众主动推送“放管服”改革等话题,增强政策信息到达率。及时动态调整更新与公安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五)围绕首都功能定位,落实重点立法
高质量完成既定任务。按照市政府2021年度立法计划,紧盯项目规划,持续跟进、统筹牵动,深入开展研究论证,按计划完成《北京市禁毒条例》、《北京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年度立法任务。
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公开。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备案公开程序,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文件内容合法、程序规范。
(六)加强行政监督、化解社会矛盾
落实领导接访阅信工作。市局、分局两级领导班子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信访工作全过程,扎实做好群众工作,严格落实接访阅信工作,推动疑难信访问题解决。
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成立“接诉即办”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接诉即办”工作。持续弘扬“艾冬精神”,用心用情切实解决市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走深走实,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
严把复议诉讼案件质量关。坚持“支持基层正当执法行为与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并重”的工作原则,对执法确有问题的坚决予以纠正,加大释法说理力度,最大限度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成绩与进展的同时,也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面对数字政府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在“放管服”改革方面需推动信息化建设再深化、再提升。二是执法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面对政府治理方式的不断创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服务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积极履职,以上率下,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法治公安建设中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法治引领、规范、支撑作用。二是以上率下发挥法治引领作用。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等制度机制,通过组织专题讲座等形式,邀请专家学者紧密结合公安执法工作,就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等新法新规进行专题授课,着力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三是亲自开展首都法治公安建设宣传。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城市安全、保障和良好治理:推动预防犯罪成为优先事项”高级别辩论上,向世界宣介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成就。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2年市公安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公安建设的要求,在全面发展、普遍提高、巩固深化上下功夫,在新起点上实现新提升,持续推动首都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