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城市管理领域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发挥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作《新时代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专题学习辅导报告。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全委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专题讲课,进一步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梳理完善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系统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我委权力清单事项1项,完成我委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整合统一。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保护城市管理领域各市场主体。持续统筹协调推进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限、减跑动和认领国家监管事项等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城市管理领域决策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推进户外广告、市容环境等重点领域立法,健全城市管理领域法规体系。扎实做好摸底调研、问题梳理、资料整理、制度设计等立法调研起草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完成《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制定修订工作。着力推进配套制度措施制定和广泛宣传动员等各项工作,保障法规落地实施。积极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组织对3件地方性法规、12件地方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并上报清理建议。
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2021年,以我委名义制发的1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发布前均经我委法制部门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报请市司法局备案审核,未发现违法情形;提请市政府会议审议或者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4件文件、1件协议,均经我委法制部门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委内19件招标文件、200余件合同均由法制部门会同法律顾问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同时,对45件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198件以我委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提出废止11件、修订5件的建议。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辅助支撑作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加强对公职律师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公职律师管理和考核制度要求,对公职律师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完善案件办理机制,认真落实案件办理信息报送制度。2021年,我委办理了3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1件撤销,1件不予受理,1件维持;2件以自身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其中1件维持,1件以申请人撤回申请复议终止结案。2021年,我委未收到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未因行政行为错误被复议机关纠错,也未出现因案件办理反映出我委依法行政能力存在较大问题的情形。
二是重视参与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诉讼反映的重点、普遍性问题的研究,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有效发挥司法监督作用。2021年,我委应诉了6件行政诉讼案件,其中5件结案,1件正在审理中。未发生败诉,也未收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始终将接受监督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途径,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积极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搭建平台,利用调研座谈、情况通报、集中答复等多种形式,更好服务代表委员。加强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行业规范管理。
(五)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21年,开展5次办公会学法活动,在委主任办公会上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培训。举办“2021年城市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邀请法学专家、资深律师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重点法律知识及社会热点问题进行培训授课,全面提升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履行普法责任主体职责。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以“12·4”国家宪法日为重要节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城市管理领域行业特点重点做好相关部门法、专业法的宣传普及工作;组建委普法宣传服务队,加入北京普法联盟参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规规章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完善
近年来,随着城市治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发展,现有的法规规章及配套制度已不能完全满足城市精细化管理需要。主要表现为:部分政府规章修订不够及时,制约了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的提高;部分管理事项仅有上位法律法规,缺乏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来贯彻实施;现有规章存在立法事项分布不均、立法位阶有待提高等问题。
(二)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仍需不断提高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委领导干部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持续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法治意识,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在城市管理领域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实现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1年,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履职、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有效履行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注重统筹谋划,部署推动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城市管理大局中统筹谋划,研究探索具有首都城市管理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路径。委党组会审议发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并推动实施。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有效发挥了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
二是注重调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围绕城市管理领域重点、难点、热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注重在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下研究和解决问题。广泛开展调研、座谈,履职过程中的重大涉法问题注重听取专家和利益相关方意见。在委主任办公会上邀请专家就完善我委立法工作程序、加强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融合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发《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规程》《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管理和执法协同融合办法》,不断提升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建设水平。
三是注重考核评价,强化督促检查。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结合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指导依法行政工作开展。
(二)加强依法行政,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程序规范执行。加大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确保风险可控。
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利用政务网站、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和其他主流媒体发布城市管理信息1万余条。充分发挥“一把手”的“第一解读人”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发表《以首善标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北京实践”》《突出以人的需求为导向 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服务品质》等文章。利用多种形式解读生活垃圾分类、供热服务保障、防范外力破坏地下管线等工作。在首都之窗和委政务网站对19件重要文件履行重大决策预公开程序。邀请专家学者参加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城市安全智能化管理等工作议题。依法依规办理102件信息公开申请。
(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坚持宣传引导、教育警示、监督检查,主动接受驻委纪检组监督,落实监督执纪“四个形态”,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全面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和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
(四)积极带头学法守法,发挥以上率下示范作用
研究制定了《2021年北京市城市管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加强普法。采取委主任办公会会前学习、专家讲座、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多元化的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推动落实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常态化,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示范作用。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城市管理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动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二)继续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重点领域立法工作
配合市人大、市政府推进城市管理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积极开展供热、“门前三包”、市容环境等方面的立法调研。做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出台后的评估和配套制度制修订工作。
(三)积极协调推进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的有机融合
深入研究新时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管理和执法协同融合办法》,建立健全配套协同机制,不断深化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的协同联动和有机融合。积极探索推动城管执法与水务、交通执法等跨领域跨部门协同,建立协同机制,形成城市治理合力。
(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继续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五)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注重信息公开、注重“向前一步”、注重运用调解及和解手段,学习“枫桥经验”,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妥善化解矛盾和纠纷。
(六)强化普法宣传工作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开展城市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培训,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