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延庆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持示范引领。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100项指标任务,聚焦政府职能履行、依法决策、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以创建补短板、以整改促规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二是注重顶层设计。制发《北京市延庆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关于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持续织密制度体系,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三是紧抓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完成142名新任领导干部集中考法、99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四是强化督察考核。结合示范创建开展6次督察核查,按期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北京反馈的24项重点问题。优化指标设置,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评工作。
(二)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328项审批实现“告知承诺”改革,179项事项实现24小时服务“不打烊”。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4.8万户市场主体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库。29个监管部门接入国家“互联网+监管”工作门户。归集公示信用信息3万余条。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77项全国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173项事项实现“京津冀+雄安”通办。规范建设415个社区(村)政务服务站,26项事项实现“家门口办”。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成5.0版改革任务302项。落实“服务包”机制,260项企业诉求全部办结。在政务大厅设立“企业服务专区”,配备“全能管家”,新设市场主体同比增长55.40%。
(三)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规范决策程序。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发布18项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所有决策事项均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组织对11项决策事项进行专家论证,对2020年度4项决策事项开展后评估。二是严格文件制发管理。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全流程强化文件制发监管。向市级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开展计划生育、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相关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2次,全区16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上传至市级规范性文件库。三是强化合法性审核。制发审核意见模板,强化内部审核把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全面参与,规范完成168件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协议等合法性审核工作。
(四)加强协同监管,有效增强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对全区执法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制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和数字化归档制度,开展3批次280卷处罚案卷评查及质量抽验。二是深化执法协同联动。针对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治理等与周边区县加强跨区域执法监管协作。编印疫情防控期间检查、执法和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指引。围绕非滑冰区滑冰、冰面垂钓、“门前三包”区域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梳理法律意见,为执法协同提供保障。三是强化执法协调监督。落实“月统计、季分析、半年总结报告”制度,建立施行执法月度点评、疫情期间日报告制度。人均执法量790件,位居全市第一。
(五)强化制约监督,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邀请代表委员76人次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向区人大报告工作34项。办理建议提案226件,满意同意率100%。二是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监督。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100%。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7件,全区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占人民法院通知出庭案件的90.6%。三是强化内部制约监督。修订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指引。完成98项审计任务,促进增收节支3.51亿元。四是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信息2万余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结率100%。区级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实现集中统一公开。
(六)坚持依法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深入推动全民普法。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培养“法律明白人”1971人。累计建成6个国家级、138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二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市领先,办理复议案件115件,调解率26.3%,纠错率13.7%。成立老干部海陀山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化解纠纷。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纠纷1460件,调解成功率79.2%。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重复积案审核化解率99.32%。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规范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门诊我来选”村居法律顾问全年服务群众3万余人次。四是依法处置突发应急事件。印发延庆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修订33部专项应急预案。坚持依法防控,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不够系统全面。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不具体,未能把业务工作和法治工作充分融合并统筹谋划。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不足。考核指标体系还需进一步优化,督察工作还未能立足实际问题抓细抓实,示范创建引领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三是乡镇街道仍有薄弱环节。司法所还不能有效承接本级政府法治机构职能,基层综合执法能力建设还需提升,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2022年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依法治区委员会和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制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实施方案,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为正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重要内容。二是高位统筹推进。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推进依法行政等重点工作。主持召开12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深入一线调研检查,调度解决实际问题,保障了各项任务有力落实。三是发挥引领作用。带头讲法,区政府常务会前专题讲授《以示范创建为新起点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组织区政府常务会集中学法4次。出庭应诉四中院首起提级管辖行政案件(一庭3案),对方当庭提出调解,4天内撤诉,有力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初步安排
2023年,延庆区将以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契机,聚焦问题短板,抓实重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持续强化统筹领导。紧抓“关键少数”,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
二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成“6+4”综合监管改革试点。强化信用监管支撑保障。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提升依法行政效能。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程序和事后评价制度,用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加强执法能力和规范化建设,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深化复议体制改革,推动复议诉讼办案智能化,强化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做到应出尽出。
四是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强化部门和乡镇街道法治机构队伍建设,确保专人专事。加强业务培训指导,规范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推动法治机构负责人常规列席本单位行政办公会议。开展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综合评估。
五是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完成“八五”普法中期验收,构建全域全媒体大普法格局,做实以案释法。积极争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实现法律门诊“会诊”“巡诊”双轨运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