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顺义区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部署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相关任务,形成区政府常务会、处级干部培训班、各单位各属地全员学习“三层次”学习体系。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依托顺义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竞答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列入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重要内容。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印发《2021年顺义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方案》,在全区广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内驱动力。55家单位申报33个类别共81个项目。在全市率先建立区行政调解委员会和镇(街)委办局行政调解工作室两级行政调解组织,设立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形成“2+1”行政调解体系。该项目被评定为全市优秀示范项目,向中央依法治国办申报全国示范项目评审。
(三)打造便捷高效政务服务体系。落实“一门”“一窗”改革,1700余个事项进驻区级政务服务中心。打造“指尖办事”新格局,上线“顺意办”APP,搭建统一政务服务移动端入口。推出86项政务服务告知承诺事项,精简材料136个,压缩率31%,3000余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
(四)推进“接诉即办”向纵深发展。将“接诉即办”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到一线解决问题的鲜明导向。积极开展双派单、双考核,推动部门与属地条块结合、协同治理。推进网上三级平台建设,开发“随手拍”“顺手提”等诉求建议模块,推动“接诉即办”全方位接件。
(五)强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出台《顺义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细化并规范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区政府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11件规范性文件,未发生被纠正或撤销的情况。提升政府合同的监管力度,事前审查合同共6183件。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效能建设,A岗人员执法率95.87%,违法行为检查率99.82%。承接市级下放执法职权,建立“1+4+N”培训体系。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定期开展公示检查和列账整改。
(七)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区政府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24件、政协提案152件,满意率100%。强化审计监督,开展政策落实、预算执行、经济责任、重点项目和资金专项审计。加强政务公开,完成2021年政务公开全清单调整更新和公布利用,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3408项。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审理行政复议案件481件,其中上年结转77件、新收404件;审结案件427件,纠错率为21.55%。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51件,同比增长76.8%,共审结169件。推进诉调对接向镇街人民调解组织延伸试点工作,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基层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8537次,调解纠纷5984件,调解成功率98%。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研究谋划法治领域重大问题。区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审议重要文件。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在区级层面培育打造“2+1”行政调解体系建设等示范项目,营造全区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调度工作。建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日常阅研+区政府常务会定期通报”依法行政常态化工作调度机制,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经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区级领导累计批阅依法行政事项18次、主持调度法治政府建设11次,督促基层落实依法行政。
(三)强化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区长龚宗元同志和时任副区长刘洋同志分别出庭应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旁听案件审理。
(四)进一步加强督察考核。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安排相关部门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要点,开展书面督察检查,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作出批示,要求各单位建立问题清单,抓紧补齐短板,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有待加强,虽然我区“2+1”行政调解体系建设单个项目获得市级肯定,并被推选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但在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水平上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度不够、代表性不足,规范性文件意见采纳反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包容审慎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树立,行政执法对提升区域营商环境的保障作用发挥不足,执法协同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建设。以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抓手,制定工作方案,对照示范区指标体系开展测评,梳理全区法治建设领域的短板弱项,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推进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强化“关键少数”依法履职行权。大力推进“关键少数”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持续推动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和处级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充分发挥复议、诉讼典型案例宣传教育作用。对重大执法决定严格落实负责人依法集体决策,在出庭应诉中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积极出庭“出声”。进一步深化落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以法治督察促法治提升。
(三)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办理质量。健全“1+4+N”法治培训体系建设,编写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手册,健全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考试长效机制。建立政府与法院、检察院联动机制,畅通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沟通渠道,出台《顺义区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办法》,规范涉嫌犯罪案件平台移送程序,进一步发挥信息共享平台效能,强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四)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健全决策运行机制。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定期清理”等工作制度,运用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完善意见研究采纳反馈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管理。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职权下放部门业务指导责任,促进基层综合执法合力形成、制度规范、效果提升。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清单制度,强化包容审慎执法方式对提升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