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处级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及执法骨干培训班学习内容。针对依法行政实践中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研究提出有价值、可操作的政策措施。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成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重新修订各街道“三定”规定;全区共推出302个政务服务“证照分离”事项、105个告知承诺事项,对28个证明事项采取告知承诺制;设立“跨省通办”工作窗口,针对国家推出的132个通办事项,提供政策咨询、帮办代办等服务;在全市率先出台区级优化营商环境4.0版措施;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量公开;优化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建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周调度、工作专班日调度及挂销账机制,创新实施“双派双考”机制。
(三)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编制《石景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试行)》,对区政府常务会议重大行政决策议题进行“清单式”管理;全年共计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20件,文件合法性审查145件,完成市级有关法律法规及区内单位发文征求意见62件,审查合同协议26件;完成对本区2021年10月31日之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形成清理结果目录。
(四)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职能。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修订《石景山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2次执法公示专项督查,将“涉企”检查单纳入执法公示内容;开展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完成全区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印发《石景山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修订石景山区“两法衔接”制度;完成教育、民族宗教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向市场监管及文化旅游部门划转工作。
(五)不断强化内外监督工作合力。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共办结市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20件,办结区人大建议和区政协提案296件;主动接受监察监督和司法监督,区监察委领导全程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法院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通报行政案件审判情况;加强财政管理与监督,深化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政府债务合并监管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通过大数据审计方式实现对区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国有企业财务收支、涉奥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领域资金开展审计,提出审计建议274条;积极推进《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本)》内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完成交易769个;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429条,办理政府信息申请373件,建设“法治政府”专栏,正式上线英文版政府门户网站。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年共审查行政复议案件113件,纠错率17.3%;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08件;印发《石景山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对重点矛盾纠纷逐件挂账督办,市、区领导接访下访32次,各单位处级领导接访800余次;全年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共调解行政案件8182件;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年共提供法律咨询20269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2件。
(七)切实提升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下放街道执法职权等各层级、各类型法治培训、讲座12批次,培训近400人次,培训均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合格率100%;汇编推广全区20个行政执法案例;制作《石景山区街道办事处行刑衔接工作指引》;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八)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召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全区共44家单位申报示范创建项目,其中预付式消费监管平台项目被推荐代表北京市参加全国示范项目评审;制定《石景山区贯彻落实<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工作方案》,确保法治政府各项任务举措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制工作机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少数单位对依法行政重视不够、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配套制度措施需要进一步落细落实。三是行政决策机制有待进一步夯实。存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落实不严密、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到位、专家论证覆盖范围窄等问题。四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制工作主管领导、执法人员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法律素养以及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增强。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1年全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一是坚持压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共同谋划、共同推进。区委书记亲自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石景山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2021-2025年)》的起草制定工作,区长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亲自组织研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参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法律学习5场,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庭应诉,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三是研究起草《石景山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全区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增强领导干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中的责任感、使命感。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2年,石景山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努力把各方面工作做到细致精致极致。
一是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责。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审查相关制度,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政策主动公开比率。二是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和协同协作,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三是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严格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强化审计整改及结果运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四是健全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落实复议体制改革各项要求;持续推进“石时解纷”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推进法治信访建设。五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进各层级法治教育学习常态化,不断提升法治培训质效。六是提升应急法治服务保障能力。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突发事件应对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街道、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保障,强化“四方责任”落实。七是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