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平谷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战略部署,以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高大尚平谷为目标,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政府机构职能更加协同高效。梳理全区34个区级部门和18个乡镇街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9+x”职权事项10667项,规范权力运行,实施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施“微网格”治理机制,将人、地、物、事等纳入网格,打造“老百姓共同的家”。推动全区274个村集中办公,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第五批84项告知承诺事项,积极推动“乡村民宿”等10个行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推出159项“秒批”“一证通办”事项,区级政务服务事项90.6%实现最多跑一次。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综窗2.0”改革,将区级专业分中心压减至2个,实现一门进驻率99.39%,完成316个村(社区)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工作,实现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及办理方式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推进数字政务建设,完成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体化平台4.0版迭代升级,实现电子印章、电子证照自动调取、区镇村三级数据资源汇集。刻制各部门和镇街电子印章183枚,完成955项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配置,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支持“全程网办”。完成区级政务服务平台与市政务服务网、“北京通APP”“京通小程序”对接,实现170项服务事项“移动办”,1390项“自助办”。
3.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出台《平谷区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5.0方案),修订32项惠企助企政策,出台农业项目招商等五大导则。出台支持困难企业恢复发展19条措施和落实统筹疫情防控稳定经济增长55条措施及接续政策分工方案“20条”等系列政策措施和配套实施细则,为594家单位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1.05亿元,减免中小微企业房屋租金2411余万元,累计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约13.2亿元。推进分级分类执法,推行“轻违免罚”“初违慎罚”“无主观过错免罚”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助力营商环境不断提升。
4.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聚焦高大尚平谷建设,围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基础目标,攻坚66项任务。强化制度供给,出台《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等5个文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找准问题精准施策,组织开展“平谷区法治政府能力提升研究”调研座谈会,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基层依法行政等问题开展座谈交流;收集全区60余家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材料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阶段评估,形成《平谷区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报告和提升方案》。开展区级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全面摸排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现状,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见行见效。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依法决策程序更加完善。出台《平谷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创新公众参与多样化渠道,通过公告公示、听证会、设置专栏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通过报纸、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社会化媒体等渠道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回应和反馈,2022年向社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9项。坚持合法性审核,完成政府重要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核59件,研究涉法事项13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300余条。出台《平谷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范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推动各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公职律师单位由原有的2家增长到7家,公职律师增加到15人,法律服务力量日益加强。
2.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严格落实《平谷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构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备案监督,制定《平谷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风险评级制度》,年度受理文件备案12件,经备案审查均未发现明显合法性问题。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区属各执法单位公示执法信息8000余条供公众查询。扩大案卷评查范围、频次,吸收检察部门对水务局等5个部门的执法案卷共同开展“穿透式”评查,提升评查效果。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基础,对全区77个行政处罚执法主体逐一进行清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开展全区行政执法证件集中换发,2022年全区1135名执法人员全部申领了新的执法证件,并严格按照市级规定,限制向剥离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委托执法。2022年,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总量462306件,A岗人均执法量647件。
2.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深化。完成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调整工作。将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更名为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机构规格由正科级调整为副处级,并按执法需要设置2个执法分队,进一步提升应急执法能力。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98件、政协提案230件,满意率均为100%。健全人大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2.审计监督全面加强。2022年完成审计项目42个,出具审计报告54个,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482,038.12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297项,提出审计建议199条。审计查出预算管理、绩效管理、政府投资等方面问题388个,30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审计整改率较上年提高了7.22%。促进各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137条,制定整改措施566条,建立健全各类制度49项,上交财政资金6,439.55万元,调账处理43,874.66万元。
3.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全清单”“信息公开年报”,全面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对外公开信息11104条,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96件;区政府网站上线智能搜索问答模块及用户空间等功能,助力构建智慧政府。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无败诉案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229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2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8件,办结案件182件。其中行政复议维持案件91件,撤销20件,终止42件,确认违法9件,驳回复议申请17件,责令履职3件。综合纠错71件,综合纠错率39%。行政应诉一审案件70件,二审案件42件,区政府为被申请人复议案件1件,再审案件7件,民事应诉案件1件。办理区政府司法建议回函1件。
2.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出台《平谷区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实行政复议机构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体制,优化区司法局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加强区级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力量。落实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工作,启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专班,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做到案件衔接、转送有序,案件办理及时、准确。
3.坚持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力化解信访突出矛盾,2022年,全区共发生信访3250件、4192人次,件数、人次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73%和3.85%。制定《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工作分类实施方案》,开展重复信访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共交办我区积案167件,目前已化解154件,化解率为92.22%。“接诉即办”稳中有升,全年“下交群评”办理群众诉求9513件,万人诉求比全市第3,同比提升9名。实施政法职能下沉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通过夯实村级源头底座,建强乡级主体平台,做精司法调解平台,构建民评、法评与“下交”机制相互契合的闭环工作模式,逐步形成多方参与、政法助推、共治共享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行政调解工作,2022年平谷区行政调解案件7048件,成功4625件,涉案人数8584人,涉及案件金额206.4万元。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党政领导带头尊法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1次,开展2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参训人数1200余人次。行政执法人员人均培训时长达到60小时,下放职权专项培训时长达到30小时。举办处级领导干部培训、中青班、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将《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等课程列入必修课,持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深化法治考核,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区政府年度重点任务,大幅度增加基层依法行政考核权重,推动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七)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1.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以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开展平谷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活动,各普法责任制单位开展送法进机关、送法进农村(社区),发放民法典手册3000余份。做好主题宣传活动,围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等中心工作,聚焦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全国助残日、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500余场。组织开展“迎接二十大 送法进万家”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将法治宣传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做好重点对象宣传工作,开展送法进学校、普法进军营、进乡村等活动,有效提升各类群体法治素养。
2.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已成功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遴选乡村“法律明白人”850人。规范小微权力行使,18个街乡同步发力,把小微权力清单作为“一把手”重点工程,推动32项小微权力转化落地。实施“法律惠民”工程,2022年,接待群众咨询58167人次,办理公证业务192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6件,村居法律顾问全年入村服务380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5600余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430余件,协助起草修改村规民约81件次。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还比较薄弱
法治力量不足,各部门法治资源较为分散,没有形成有效合力。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力量不足,乡镇街道基层执法人员及法制审核人员专业能力较弱。
(二)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有待加强
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专家参与论证机制不健全,法律顾问作用尚未得到完全有效的发挥。公众参与程度不高,公众对决策了解不及时不全面。规范性文件制发水平参差不齐。审核人员配置及专业能力不足,内部合法性审核流于形式,报审文件草案文件规范性、实效性不强,立法技术不高。
(三)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一定欠缺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未完全落实到位,行政执法程序违法问题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运用不够规范,自由裁量随意性较大,对协调处理包容审慎监管和严格监管的关系把握不准。行刑衔接机制的落实还不到位。
(四)行政败诉案件增多、败诉率增高
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能力偏弱,因怠于管理、行政行为程序不规范产生行政争议增多;违法建设查处等领域管理力度加大,引起复议、应诉案件数量大幅提高;部分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的意识不强,存在应诉及复议案件中提交答辩、证据不及时,案件代理人对案件情况不熟悉,案件办理中不愿积极配合复议机构、法院进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情形。
(五)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基层党政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够到位,依法决策能力较弱,存在优秀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抽调现象。执法过程中仍存在对违法事实调查不清、执法流程掌握不清、执法卷宗制作不规范等问题,街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中程序性违法问题突出。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领导
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法治政府专项工作会议,对全面依法治区8个方面28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依法治区工作落地落实。主要领导对重要法治文件的出台亲自审议、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全年审议通过各类法治文件4项。
(二)从实从严推进法治建设督察整改
组织召开法治政府督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出台60项硬性整改措施,实行双周汇报、中期评估、年终考核,6月份对39家党委及政府部门、18个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再评估。现已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制度6项,31项整改措施已销号,其余已建立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推动市级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全面开展,出台《平谷区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情况的整改方案》,围绕12项共性问题以及4项个性问题,逐一明确整改内容、责任单位、成果形式、质量要求,相关单位迅速整改落实,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三)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述法
实施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述法,60家单位84个党政主要负责人完成年终述法。全市首创“民主生活会、一报告两评议”补充述法,拓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形式和内容,全面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40余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学纲要、学思想”法治讲座。“讲法述法”情况全部纳入绩效考核,法治能力和法治素养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
(四)创新运用民生大数据提升科学决策和治理水平
以市民热线诉求办理情况数据为基础,综合网络舆情、网格化、信访等多渠道为补充的数据资源,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开展数据动态监测,提出分析建议,在辅助政府决策、助力民生实事项目等方面发挥作用,为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紧紧围绕高大尚平谷建设任务,聚焦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对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强化组织保障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完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讲法必修课程,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进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提升法治人才专业化水平,开展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专业培训,提升专业能力水平。
(二)全面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坚持“未审核不上会”,实现重大事项法定程序无遗漏。推动建立合法性审核典型案例通报制度,以案例促提升,以案例促落实。加强对部门、街乡的法治机构及人员的合法性审核业务指导,实现审核一件,培训一次。主动吸引公众参与决策制定,通过公告公示、听证会、官方微博微信、社会化媒体等方式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坚持履行后评估,每年至少对1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按要求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三)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执法部门内部法治机构监督指导作用,强化内部日常指导、案例指导评析等工作。加强案卷自查、抽查和集中评查工作,对执法程序进行重点审核把关。开展执法实务培训,指导各部门规范运用裁量基准、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合理。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定期通报、重大执法事项协调、以干代训、执法争议处理等机制,持续强化行政执法协调指导。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通过案卷评查、督察考核、联合会商、联合培训等多种形式,提升监督质效,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四)健全机制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
建立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重大社会影响或反映依法行政共性问题的典型案件制度,向街道乡镇及本级政府部门通报制度,对个案的跟踪督导机制,加大对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及建议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健全考核机制,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
(五)多角度发力推动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坚持全面统筹,出台《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指导意见》,建立乡镇街道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清单。保障基层法治力量,解决随意抽调、借调基层法治人员、执法人员等突出问题。深入落实乡镇街道与职权下放部门间“双向考核”机制,以考核促进基层执法水平提升。持续深化政法职能下沉参与基层治理,总结推广黄松峪乡多元调解试点改革经验做法,全面构建“检察官法官民警入网格”工作模式,坚持走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时代平谷“枫桥经验”。优化基层治理模式,延伸探索“微网格”基层治理机制,把微网格由织细、织密、织牢向织实转变。深化“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创建“零诉求”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