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谷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下,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出“一证通办”“秒批”事项159项,实现新企业开办1天办结。深化“一门、一窗、一次”改革,“一门”率91.01%,一窗办理率99.88%。二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制定《平谷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4.0方案),依法修订完善31项产业扶持政策,339家享受到政策“服务包”。推进协同监管,全年开展跨部门跨领域协同执法600余次,检查企业5256家。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准备就绪。制发《平谷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34个大项、66个小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并全面铺开,力争2023年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依法决策程序更加完善。制发《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区政府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全年向区委报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8个。制定《平谷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固化“五步法+1”决策机制。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备案18件、清理22件;修改限制市场竞争的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3件。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管理。对全区77个行政处罚执法主体集中清理;全区1200余名执法人员全部申领了新的执法证件,并严格按照市级规定,限制向剥离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委托执法事务。二是综合执法改革平稳推进。完成第二批21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在农业农村等领域成立10支区级综合执法队伍。三是行政执法方式不断创新。在市场监管领域制定79项行政执法容错纠错清单,将6822项行政处罚职权对应的违法行为全部纳入行政检查单。全区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99%,执法人员人均执法量462件。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人大报告议题26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48件,代表委员对结果满意率均为100%。二是审计监督全面加强。开展审计项目47个,审计期间整改金额241681.41万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金额242026.53万元。三是政务信息全面公开。制发《平谷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对外公开信息11200条。四是府院联动机制持续深化。制定《关于建立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升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至“6.0”版,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6件,结案130件,综合纠错率44.7%。行政应诉一审案件65件,二审案件31件。二是信访和多元调解工作有效加强。抓好信访矛盾源头预防,全年共收到各类信访诉求1130批1754人次,信访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坚持发挥行政复议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重要作用,经调解后终止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占比达到复议案件总数量的19%。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培训1200人次。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区政府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管理工作考评体系。
(七)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一是社会治理模式有效创新。围绕“六德”建设,打造6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59个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宣传阵地,推选“法律明白人”325名。持续推进法律惠民工作,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54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4件,提供公证服务2090件,化解纠纷1025件。二是接诉即办对接群众诉求。建立首接、首单责任制,实施“上交”“下交”工作法,着力破解全区“27+X”共38个高频难点诉求。三是“八五”普法全面启动。围绕宪法、民法典等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1200余场,累计受众超70万人次;全区普法责任制单位增至94家。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力量不足,乡镇(街道)基层执法专业能力较弱,法治资源未形成有效合力。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需深入推进,“一门一次”改革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未完全建立,合法性审核存在走形式的问题。四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对新发展和新业态领域内的违法行为不会处罚、不敢处罚的问题。五是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够到位,街乡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履行不够全面,街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中程序性违法问题突出。六是“12345”事项处理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对接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
2021年,区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通过各类法治文件12项,针对解决法治乡村、行刑衔接工作制定专项法治文件2项。
(二)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
提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重要工作目标,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区政府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管理工作考评体系。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街乡综合执法改革等工作多次在区政府常务会上专项部署,并进行专门批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述法
开展会前学法23次,带头进行年终述法,并将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纳入《中共北京市平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工作要点》和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任务。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全面开展
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项督察,针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6个方面50余项问题,形成《平谷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工作报告》,并向区委及市级主管部门报送。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是“十四五”关键之年,也是建设高大尚平谷的重要之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紧密围绕“三区一口岸”功能定位,对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保障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必修课程,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法治人才配备,壮大法制审核力量,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
(二)深入推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职
深化“一门、一窗、一次”改革,建设平谷区政策兑现平台。制定平谷区5.0版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强化执法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三)全面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制后评估机制。对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进行动态更新,对限制市场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废止或者修订。
(四)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围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协同执法。
(五)有效推动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固化网格化管理机制,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强化基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增加街乡执法人员专项培训时长至10个学时。健全街乡综合执法协调机制。
(六)持续推进社会依法治理水平
围绕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全面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完成3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全面推广小微权力清单。深化说事评理议事普法中心建设,精准对接“12345”民生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