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6-03-30 10:00    来源: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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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房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学习常态化,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持续推行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制度,累计培训干部1800余人次。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与依法行政专项工作数据监测情况“双报告”制度。系统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基层依法行政能力稳步提升。构建法治督察与区委巡察联合机制,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职责。

  (二)政府机构职能体系逐步优化

  围绕“1+3”重要功能区建设,优化政府部门内设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全面推行“扫码检查”,扫码率基本实现100%,问题发现率28%。“无事不扰”清单扩容提质,“无事不扰”清单企业占比超全区企业总量的20%。积极推进非现场监管,非现场检查占比提升至72.8%。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系统推出88项具体措施,“房山全优服务”品牌成效显著。高效办理12345市民热线诉求37.12万件,解决率、满意率实现双提升。深化网格主动治理,共优化调整网格13643个,推动1.4万余名专兼职网格员下沉网格,主动治理网格问题47万余件,按期办结率99.2%。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持续提高

  制定并公布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事项依法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审核研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各类文件170件次。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制发程序,并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5件。登记并审查各单位向区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

  (四)行政执法质量效能加速提升

  动态调整120项行政职权事项,将街乡镇20项行政执法事项上收至区级部门,推动履职事项清单落地生效。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整改完成率100%。指导协调各类行政执法案件450余件次,督促实时更新执法公示信息300余条。组织60个行政执法单位1400余人次完成培训100余学时,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99%。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67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检查总量10.6万余次,同比减少46%。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

  (五)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更加规范

  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编制房山区突发事件预案管理办法,35部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完成印发,开展消防安全、应急疏散等类型演练324次,对全区80余万件应急储备物资实现“一网统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累计消除隐患13万余项。编制灾害事故应急指挥调度与处置方案,坚决落实突发事件主责部门实责,突发事件应对规范化水平有效提高。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不断完善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年办理市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提案266件。积极协助并参与区人大、区政协各类调研、视察、检查37次。加强财政、审计、统计监督。将统计、审计、财政等各类监督纳入区纪委区监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自觉接受司法和纪检监察监督,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9.1%。及时高效履行各类生效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切实维护司法裁判权威性。

  (七)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成果有力彰显

  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广泛吸纳行政争议,2025年受理案件1787件。构建“复调对接”模式,案前化解争议554件,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215件。推动府院联动常态化,组织同堂培训、旁听庭审及召开府院联动局部工作会议13次。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针对越级走访等突出问题,强化督查督办。深化访调对接,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96%以上。制定人民调解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推进调解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8829次,调解纠纷8749件,成功化解8635件,调解成功率98.7%。创新“企调对接”机制,设立全区首个民营企业调解组织。升级“狱调对接”“校调对接”机制。推动调解组织常驻区综治中心,指导街乡镇建强特色调解组织并入驻治理分中心。顺利完成“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扎实开展“一村一堂法律知识讲座”,推动“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机制常态化运行。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提升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受理法律援助1535件,解答12348热线及现场咨询42868人次,群众平均满意度99.95%。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已认真整改落实(具体举措为本报告第一部分内容)。2025年我区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治政府创建的示范引领作用仍需强化。二是基层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仍需提升。三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效果有待增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高位统筹。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在1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法治议题34项,推进相关任务措施。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2次,部署法治建设年度工作任务。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述法,推动11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并提交述法报告,4家单位“一把手”在专题会议上现场述法,全区20余家单位开展会议述法,形成“述评考督”闭环。

  三是聚焦重点难点。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4人次,区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庭审1次。

  四、2026年主要安排

  (一)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凝聚新合力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领导干部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积极参与新一轮全国法治政府综合示范创建活动,全力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闭环。促进街乡镇间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帮扶和经验互学互鉴,综合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取得新进展

  完善政府机构职能和体制机制,持续推进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继续优化政务服务,拓展信息公开广度深度,推动更多惠企政策兑现落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核、备案、清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依法决策。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营商环境改革任务。深入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提升非现场检查监管效能,提高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质量效能迈上新台阶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落地实施,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协作。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免罚慎罚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严肃查处涉企执法乱象。提升对行政执法单位监督指导质效,加大对执法人员规范化培训力度,持续优化执法流程。

  (四)协调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形成新格局

  强化复议内部监督功能优势,完善行政复议与调解、诉讼、信访等的衔接,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完善行政复议案例案审库建设,充分运用新法听证及复议委员会审理制度,提高案审专业化水平。探索建立志调、妇调、校调、企调等衔接联动机制,实施人民调解“十百千万”工程,强化行专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提升调解专业性、协同性。推动调解深度融入综治体系,持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实现矛盾纠纷在基层一线高效化解,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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