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房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为灾后恢复重建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开展“一把手”法治专题培训,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研讨班并开展法治测试,组织观摩行政案件庭审。党校各主体班次实现法治课程覆盖率100%。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优化法治督察考核评价体系。申报“三协同”模式案例入选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获评“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三是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组织骨干调解员开展灾后重建矛盾纠纷化解指导。打造全市首家区级调解学院。与保定市建立“三合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合作机制,与浙江省枫桥镇等签订五方共建协议,与保定市、雄安新区签订人民调解工作协同发展协议,推进跨区域法治协作。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规范管理挂牌机构,清理牌子129个。完成9次区直部门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并公布。精简规范街乡镇议事协调机构488个,梳理建立街乡镇履职事项清单。规范社区(村)代办事项69项,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二是推进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协同联动。完成7个行业“一业一证”落地,发证15张。完成义务教育入学、灵活就业等62个“一件事”集成场景建设。推出全市首个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优化场景案例。实现“跨省通办”事项107项,成功办理全市首例“京冀”跨省通办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三是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推动非现场监管,全年开展检查90389户次,非现场检查占比56.86%。开展“无事不扰”企业清单试点工作,建立“无事不扰”清单企业14520户。行政执法人员A岗综合监管系统绑定率100%。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布助企赋能行动计划2.0版,开展4轮企业大走访,解决企业诉求2565项,促成“服务包”企业新落地项目60个,总投资113.35亿元。出台政务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1500项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政务服务动态实现100%“一网通办”。五是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出台“1+4”增强版措施,狠抓“每月一题”“每周必办”,组建17支区级指导员队伍。高效处置群众诉求35万件,排名并列第一街乡镇数量始终位于全市前列。健全完善“热线+网格”工作机制,发现处置各类问题21万件。
(三)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布2024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要求参加重大行政决策案例评审。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向市政府备案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备案登记并审查各单位向区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废止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开展不平等对待企业文件政策清理。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成立区委区政府法律专家智库,推动党政机关普遍建立内、外部法律顾问队伍。推动公职律师应设尽设,公职律师机构备案单位数同比增长111%,公职律师人数同比增长54%。
(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撤销住建、统计、园林、人保4支执法队,职能回归机关。将水务执法队划入区城管执法局,完成机构改革期间执法职权调整。对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重大疑难案件采取“保姆式”帮扶。组织开展下沉职权培训24次共198学时。二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基本建成区和街乡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统一裁量尺度,落实免罚慎罚制度。年内开展执法案卷评查4次,查改问题280个。实时更新执法信息300余条,组织5批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97%。
(五)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全力提升应急指挥救援能力。完善“一办二十九组”防汛应急指挥体系,制作人员避险图和防汛应急指令明白卡,建立分级人员转移“一本账”。对130个地灾险村制定“一点一方案”,提前开展各类防汛演练149次,实现安全平稳度汛。
(六)强化制约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理市、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274件。积极协助并参与人大、政协各类调研、视察、检查19次,按期向区人大、区政协通报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二是加强财政监督。完成对23家乡镇政府、22家行政事业单位、2家协会和1家区属国有企业在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会计信息质量和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等方面的检查。三是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等38个审计项目,发现问题286个,涉及金额9.73亿元,提出整改建议100条。四是提升统计监督实效。进一步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完善防治统计造假常态化机制。开展统计执法监督,全年共完成执法检查293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五是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收集汇总惠企惠民政策事项51项。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179余件,主动公开信息1.8万余条。六是自觉接受司法和纪检监察监督。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召开府院联动会议5次。建立“庭前提醒+庭后追踪+定期通报+严格考核”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5.8%,实现应出尽出。
(七)坚持复议为民
一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共立案审查行政复议案件2060件,同比增长72.7%,案前化解行政争议363件,案中以终止、调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196件,占比18%。针对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制发意见书39件。二是提升应诉工作质效。编制《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执法工作手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手册》等“工具包”,组织200余名工作人员庭审旁听5次。
(八)深化诉源治理
一是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各基层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4800余次,同比上升50%,成功调解纠纷7652件,成功率98.7%。二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将信访工作法治化与“1+6+669”信访“我来办”便民服务平台融合,打造“六个我来办助推信访工作法治化”体系,化解矛盾纠纷10万余件。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75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331万元。四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各类普法活动300余场次,受众150余万人次。实现1390余名“法律明白人”培训全覆盖。区司法局、区检察院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需进一步夯实。二是部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不强,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意识不够。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还不够稳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深化思想引领。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4次。二是强化法治统筹。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三是压实法治责任。区委书记、区长带头述法,实现书面述法全覆盖、会议述法有提升、现场述法有探索。四是推进法治建设。在全年22次区政府常务会上研究法治议题24项,定期通报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情况。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4人次,带队旁听庭审2次。
四、2025年主要安排
一是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及“一办五组”统筹协调作用。紧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有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与实质化解。
三是深入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通过考核设置加分项等激励街乡镇加强法治人才储备。发挥“好邻居·我来办”调解学院人才孵化作用,组建高素质专业化解纷队伍。扎实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