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六大房山”建设,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夯实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行政机关会前学法必学内容和培训必修课程,全年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2期、专题法治讲座2期、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5次。二是强化统筹推进。坚持“四个亲自”,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10余次,统筹推动解决法治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注重示范创新。参加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我区示范项目入围中央依法治国办评审范围。在区、镇、村三级树标杆,区法院、区司法局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西潞街道被打造为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街道新样板,大石窝镇辛庄村获评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二)坚持便民利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升级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乡村民宿、餐饮店、游泳馆、游艺娱乐场所四个场景实现“一业一证”,其中三个为全市首例。深化“一件事”集成落地,义务教育入学等46个事项实现“一件事”平台办理。二是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制定28项标准助推5G+政务服务数字化提档升级,开展“办成事”专项行动,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米”。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协同推进“6+4”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市率先召开区级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发布助企赋能八大行动计划,建立区领导与企业家周末恳谈会机制,现场解决企业诉求100余件。坚持“企业吹哨,部门、街乡镇报到”,全年解决企业诉求1468件。五是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依法办理接诉即办工单,依托“每月一题”和“双十行动”,深化系统治理、主动治理,推动解决群众诉求36万余件。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优势,推广“西潞好邻居”特色做法,有效解决一批基层治理难题。
(三)坚持科学高效,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布2023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动态调整,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质量和公信力。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向市政府备案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等229件,备案登记二级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清理并废止区政府文件4件。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制发《房山区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全区党政机关普遍建立内、外部法律顾问队伍。21家律师事务所与27个街乡镇659个村(社区)全面对接,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坚持刚柔并济,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免罚慎罚”制度,共办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2万余件,免除罚款800余万元,204家市场主体受益。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协调。协调解决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中难点问题,指导执法案卷制作、违建强制拆除等各类问题150余件次,协调解决部门间执法争议30余件。三是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共139人通过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通过率97.88%,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开展4次基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五)坚持复议为民,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
一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组建复议体制改革专项法律顾问团队,建立“1+1+27”复议接待模式。二是提升复议工作质效。案前化解交管类案件377件,立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93件,审结1215件(含上年结转),结收比102%,案件化解率20.6%,同比上升7.6%。发布典型案例44个,制发行政复议意见、建议书76件。三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台《房山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指导意见》,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45次,出庭应诉率提升至39.84%(2022年为12.36%)。
(六)坚持公开透明,行政权力内外监督进一步完善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年共办理市、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21件,办复率100%。二是加强财会审计监督。对全区行政事业、教育、医疗等165家单位开展财会监督,完成审计项目63项,查出违规和管理不规范资金50.11亿元,提出审计整改意见227条。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主动压缩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20余件,主动公开信息2.4万余条。
(七)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推进
一是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成区人民调解协会换届,成立调解协会讲师团,筹备打造房山调解学院。二是信访化解矛盾平台作用凸显。搭建“1+6+669”三级“我来办”信访服务平台,形成“信访+调解”矛盾化解工作闭环,共处理矛盾10.8万件次,现场解决率90%以上,被确定为全市信访干部培训班实践教学点。
(八)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应急处突能力进一步提高
坚持以健全体制、完善机制、提升处置能力为抓手,推动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52项区级专项预案修订工作,其中18项预案规范化流程编制完成。面对“23·7”特大暴雨灾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六个提前”,及时启动“1办25组”应急指挥体系,成立临时党委,领导干部“双下沉”靠前指挥,全体党员干部在岗在位,坚决果断转移并妥善安置群众4.2万人。高效开展抢险救灾、处置各类险情,仅用7天基本实现应急“四通一保障”,仅用20天基本完成清淤泥、清垃圾、清河道、冲洗道路,大灾之后无大疫。率先开发使用“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审核系统”,及时完成20万人应急救助金和5万人综合救助金发放。高效平稳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完成7346户住房修缮,4565户住房重建已开工80%,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坚持良法善治,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基层法治力量建设。推动司法所实有在编人数由81人提升至91人,编制使用率由79.4%提升至89.2%。二是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暨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800余场,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累计培养“法律明白人”1390名。三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43件,现场咨询满意度100%,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满意度99.84%,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38万元。聚焦“23·7”特大暴雨灾害,第一时间编制《防洪救灾涉法问题百问百答》,组建汛期法律服务队,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获司法部微信公众号、法治日报等媒体专题报道。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足。二是联合执法体制机制效能不明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方面仍需加强。三是街乡镇依法行政意识、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统筹。主持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全体会议2次、小组会议3次,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示范创建。区委书记为各单位“一把手”专题讲授法治课。二是压实法治责任。实施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述法,75家单位110名述法主体完成年终述法,拓宽述法形式和内容,全面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推进法治建设。区政府组织召开涉及法治议题常务会议11次,审议法治议题17项,解决基层执法等难点问题。深化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4人次,区政府班子成员旁听庭审1次。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持续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生动实践。
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持系统观念、整体思维,抓实抓细“一规划两纲要”等文件落实,构建具有房山特色的法治督察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系统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深化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健全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集中行政复议权优势,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提升行政诉讼效能,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充实基层法治队伍力量。
四是高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贯彻到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全力建设“六大房山”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