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昌平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厚植法治政府底色
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中,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二是健全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机制,调整确立“一办五组”格局,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健全学法长效机制,抓实会前学法、依法行政培训等工作;强化督察考核评价体系建设,统筹推进考评和督促检查。三是坚持政治引领开拓创新,深化法治领域校城融合,与中国政法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打造“共育共治共享”品牌;探索“执法+服务”新途径,完成8座基层应急服务站建设。
(二)坚持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履职效能
一是高质量完成党政机构改革,新组建区政务和数据局等4家单位,调整优化区发展改革委等12家单位,机构组建、职责划转、人员转隶等改革目标顺利完成,通过市级验收评估。二是高标准推进事项管理体系建设,梳理完成区级政务服务事项1875项,其中委托受理和授权审批事项综合窗口进驻率达100%;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一业一证”“高效办成一件事”和“专事专议”重大项目等落实落细。三是在全市率先编制《昌平区平原新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30年)》,探索形成“升级个人股权转让业务服务”等全市首创案例;加快培育高精尖产业,不断深化清华南口国重基地、科创金融示范区建设,生命谷、能源谷获评全市重点产业集聚区。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紧扣“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机制,现有公职律师42名,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共计42件次。二是坚持合法性审查全覆盖,2024年审查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议题及协议等323件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6件次,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工作,修订、废止文件4件。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严格落实半年度报告机制,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
(四)坚持规范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撤并整合住建、水务、园林等执法队伍,深入落实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制度,调整水务、粮食、人才等领域400余项行政权力事项并对社会公布。二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建设年“六大提升”专项行动,组织五批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率97.30%。目前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A类执法岗位870人,参与执法率96.14%。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3次行政执法公示检查,抽查镇街行政处罚案件625卷,推进非现场监管,全面启动“扫码检查”改革,全区启动率达100%,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得到进一步强化。
(五)坚持优化法治服务,保障基层法治供给
一是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打造“复议+调解”“昌复议”讲堂等品牌矩阵,推进立案接待规范化建设;高标准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等参与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委员会主任。2024年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1723件,同比增长48.2%,矛盾综合化解率达46.9%。二是提升矛盾源头预防治理水平,强化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双诉双融”共治机制入选全国12345政务服务优秀案例典范;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凝聚“府院共建+机关协同+N”的行政争议化解合力,建立行政纠纷化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三是巩固基层法治体系,建成全市首家新质生产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组织普法宣讲300余场次,累计受众3万余人次,获得“我(们)的法治故事”活动市级优秀组织奖。
(六)坚持强化内外监督,增强监督合力质效
一是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按时办复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190件、政协提案225件;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评,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主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二是强化内部监督。构建财会监督“1+2+N”昌平模式,提升财政执法质量;强化审计监督,探索“巡审同步”,推动财政政策落实和效能提升。三是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28件,发布政策解读41项;深耕金牌店小二“平平”等智能化服务品牌,政府网站智能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基层依法行政基础还需巩固,法治机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依法行政能力相对薄弱。二是出庭应诉质效有待提升。部分行政机关没有严格落实相关要求,负责人出庭不出声现象仍然存在,应诉答辩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法治宣传工作精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围绕新业态新模式开展分类分层宣传方面仍需下功夫。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高位统筹。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区委“实干争先年”主题活动重大项目库,加强督促检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行政执法规范建设年”工作部署会,统筹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二是聚焦重点难点。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听取研究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重点工作,定期督办调度涉法事宜;带头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确保应述尽述。
三是抓好“关键少数”。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学内容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压实学法常态化,2024年区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出庭应诉5件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会前学法7次、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6次,组织全区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2期。探索领导干部“提职考法”,编制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与法治能力测试题库,参与人次达70人。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依法行政教育培训、考评督察等举措,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二是紧盯关键重点领域。深化法治领域校城融合,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参评工作。巩固机构改革成果,落实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增值服务专区。
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体系。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纵深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及一体化综合监管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非现场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四是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探索建设区级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深入贯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