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29 10:00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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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昌平区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北京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昌平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昌平区“八五”普法规划和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着力提升公务员队伍尤其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法治思想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2.运用法治保障疫情防控。面对北七家、沙河等地突发疫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统筹全区力量,迅速落实流行病学调查、人员隔离观察和应急处置等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1.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数字政务工作稳步开展,区级1971个事项中1765个实现“一网通办”,建立证照分发平台,推动综合窗口减材料应用场景落地。二是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完成全区35个社区(村)政务服务示范站点建设。三是推动审批制度改革落地,233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本区告知承诺事项范围。

  2.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岗位就业。用好“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继续为企业开设金融服务通道,发放贷款3250万元。通过平台引入律师服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累计430余万元。采集就业岗位信息2.17万个,为企业和劳动者解决共4157项需求,有力促进了昌平区经济社会发展。

  3.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加速推进信用数据整合、信用监管协同,在重点领域实现全流程信用监管,营造诚信、守信的社会环境。

  4.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宣传活动,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未诉先办,实施群众诉求首接负责制,从源头入手主动治理,提升人民群众诉求答复满意度,以接诉即办促进城乡治理迈向更高水平。

  (三)坚持依法科学决策

  1.落实合法性审核和依法决策程序。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机制,对166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协议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文件清理2次,报备文件7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健全法律顾问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

  2.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在全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推选《基层综合执法手册》参加全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评审。

  (四)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1.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行政执法公示情况年度检查工作计划》,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重点评查各单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2.强化行政执法日常监测分析。推进区级行政执法平台建设,优化行政执法考评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7个方面“双随机”检查。印发《关于做好市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执法职权相关工作的通知》,不折不扣做好职权划转工作,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五)履行行政监督职责

  高质量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39件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切实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促进履行法定职责,全年完成重点工程投资等审计项目48个,提出审计建议158条,涉及金额6.13亿元。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制度,制发《昌平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手册》,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共办理公开申请744件,区长信箱受理企业、群众信件870封,办结率达100%。

  (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大对基层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全区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685件,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241件,行政调解39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落实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全年调解案件总数2162件,成功调解2030件,成功率达94%。

  (七)加强基层政府法治建设

  积极推动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终述法和基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强化职权下放部门对镇街综合执法人员的法务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基层一线执法水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对领导干部年终述法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述职、轻述法现象,未充分发挥述法在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中的“助推器”作用。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够完善。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和服务相结合认识不到位、工作不熟悉,部门间职责分工尚未完全理顺、职能衔接不畅。三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基层法治基础相对薄弱,法治机构建设还需加强,个别镇街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高、投入力度不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积极传达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加强统筹领导,强化法治建设。研究制定《北京市昌平区依法治区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进一步筑牢全区法治基石。坚持依法决策,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决策质量。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十四五”规划,列入区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加强考核评价,推进法治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三)坚持以上率下,维护司法权威。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遵法守法、模范守法用法,杜绝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区级领导出庭应诉3人次;落实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四)加强工作部署,落实普法规划。出台《昌平区“八五”普法规划》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发布昌平区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主体责任和具体任务,构建“大普法”格局。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其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政治引领,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强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等制度的落实,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推动依法依规履职。重点抓好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三)坚持多元化解,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应诉、调解、信访等矛盾纠纷化解职能作用,健全多元机制,形成整体合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围绕重点工作,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建立健全法治保障工作机制,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营商环境优化、基本无违建区创建、城乡综合治理协调发展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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